台鐵6/23起新制上路 誤點10分鐘就可退費

台鐵旅客權益再升級!台鐵公司近日公告最新修訂的「旅客運送契約」,將於今(2025)年6月23日起正式實施。新制明訂,若列車故障或其他非旅客可歸責的因素,導致誤點超過10分鐘,乘客如選擇不搭乘,可自當日起1年內憑票申請退票,且不須支付手續費,明確訂定退票門檻,減少過去常見的爭議。
此次修訂背景,與日前台鐵汐止至七堵間發生電車線設備損壞事故有關,當時造成27列車受影響、總共延誤735分鐘,並延燒至隔日早上尖峰通勤時段,引發通勤族不滿,促使台鐵檢討既有旅運契約內容,進一步保障乘客權益。
台鐵公司說明,原本旅客可在班次遲延、取消、運行中斷、車輛故障或不可歸責於旅客等情況下,於1年內申請退票且免收手續費,但並未明確規範「誤點幾分鐘」可退票,造成實務上爭議頻仍。新制上路後,誤點達10分鐘即符合退票條件,有助統一標準、簡化流程。
新制並涵蓋更多彈性退票情境,例如,旅客計畫改搭車票表定開車時間2小時內的其他列車或車廂種類,但因突發情況選擇不搭乘,也能辦理退票,同樣免收手續費。此外,若列車開車時間未定,乘客選擇在起程站放棄乘車,也可退票。
除遲延退票新制外,台鐵同步放寬對遺失車票的退款條件。根據修正條文,乘客若在乘車前遺失車票,仍須重購同日、同起訖區間、且同方向車票,如果日後尋獲原車票,可在1年內,攜帶尋獲車票與補購票據至車站辦理退款。手續費則由原本每張票價20%,下調為10%,但不低於新台幣20元。
台鐵公司強調,新增「同方向」的限制,主要因應近年環島列車路線增加,避免旅客在非原訂方向上使用重購車票,產生票務混亂。整體來看,本次修訂以提升透明度與乘客友善為目標,搭配同日實施的票價調整措施,盼能兼顧營運與服務品質,建立更現代化的公共運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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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卡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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