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修老農津貼排富 農業部:適時向行政院反映
老農津貼排富條款已14年未調整,今天有立委呼籲修改。農業部回應,目前老農津貼的排富標準,比其他社福津貼寬鬆,但會適時向行政院反映土地增值對請領老農津貼資格的影響。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俊憲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老農津貼排富條款已14年未調整,近年通貨膨脹,導致不少老農因土地增值而不符合領取資格,呼籲農業部修正老農津貼排富條款,納入自我調節機制,可依物價調整。
農業部輔導司副司長陳怡任告訴媒體,目前老農津貼的排富標準,比其他社福津貼寬鬆,農地價值及農業所得都不包括,農業外所得年收入超過台幣50萬元,包含:薪資、利息、股利、租金、財產交易及107年1月1日以後新增的其他不動產才會計算。
不動產部分,老農個人所有土地與房屋,扣除農地和農舍後,價值合計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者,不能領取老農津貼,若無農舍者,其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房屋與其土地價值未超過400萬元,可不計算價值;超過400萬元者,以扣除400萬元為限。
陳怡任說,考量土地及房屋可能隨時間增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曾修法放寬規定,107年起,原已領取老農津貼者,如果所有土地、房屋在「未新增」的情況下,卻因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導致土地與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還是可以繼續領取老農津貼。
陳怡任說,所有社福津貼都是政府撥補,在排富上會有衡平及財政整體考量,農業部會適時向行政院反映土地增值對請領老農津貼的實質影響。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俊憲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老農津貼排富條款已14年未調整,近年通貨膨脹,導致不少老農因土地增值而不符合領取資格,呼籲農業部修正老農津貼排富條款,納入自我調節機制,可依物價調整。
農業部輔導司副司長陳怡任告訴媒體,目前老農津貼的排富標準,比其他社福津貼寬鬆,農地價值及農業所得都不包括,農業外所得年收入超過台幣50萬元,包含:薪資、利息、股利、租金、財產交易及107年1月1日以後新增的其他不動產才會計算。
不動產部分,老農個人所有土地與房屋,扣除農地和農舍後,價值合計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者,不能領取老農津貼,若無農舍者,其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房屋與其土地價值未超過400萬元,可不計算價值;超過400萬元者,以扣除400萬元為限。
陳怡任說,考量土地及房屋可能隨時間增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曾修法放寬規定,107年起,原已領取老農津貼者,如果所有土地、房屋在「未新增」的情況下,卻因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導致土地與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還是可以繼續領取老農津貼。
陳怡任說,所有社福津貼都是政府撥補,在排富上會有衡平及財政整體考量,農業部會適時向行政院反映土地增值對請領老農津貼的實質影響。
- 記者: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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