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 全球2050年開發300GW海洋能源發展契機

第三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 全球2050年開發300GW海洋能源發展契機
台灣四面環海,擁有豐富的波浪、洋流與海洋溫差資源,這些能源具備全年供能、低碳排放、高可預測性等特性,是人類發展下一世代綠能產業的希望。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主辦「第三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於今(114)年6月25日在台北集思台大會議中心盛大舉行,邀請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前立委陳曼麗及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致詞。論壇集結產官學研及金融業、產業鏈,期共商加速海洋能發展的商業化進程,助力淨零減碳。

台灣經濟研究社社長孫智麗應邀出席並發表專題演講,以「2050年開發300GW海洋能源國際路線圖」為題,深入解析全球海洋能政策與推動趨勢,為論壇揭開序幕。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海洋能源系統(IEA-OES),至2050年全球海洋能源裝置容量預期將達300GW,創造約68萬個工作機會,並創造附加價值(GVA)3,400億美元,每年可減少逾5億噸碳排放。實現此一願景須從市場驅動、技術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法規制度四大面向同步推進。孫社長指出國際政策重要趨勢:一為持續技術創新與市場導向並進,二為海洋空間規劃重要性與日俱增,三為多功能應用與能源整合的潛力,四為標準化與完整產業鏈的建構。目前歐洲在海洋能發展上最為積極,已建構跨國測試場與法規架構,亞洲多以國家主導及出口導向策略推動,美國則強調產學研合作,但是地緣政治風險與政策不確定性(如美國川普政府推動的OBBB法案)可能影響投資信心。她呼籲台灣積極參與全球行動,運用政策工具、引導資金動能、多元應用整合、跨界溝通推廣、共創海洋能源發展之契機。

本次論壇邀請環境部綠能戰略辦公室副執行長吳珮瑜,介紹「台灣綠色成長基金」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施實方案,政府規劃新臺幣100億元引導民間資金投入綠色淨零產業,永續及前瞻能源如海洋能源可申請挹注。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鄭如閔說明,預計今年設立海洋能源「單一服務窗口」,期能簡化業者申請流程。中興大學副校長、前海委會副主委蔡清標呼籲比照地熱產業,盡速制定「海洋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完善法制環境。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長吳龍進表示,推動海洋能開發需兼顧生態保育,將積極協調能源開發與海洋空間使用之平衡。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則以小水力開發經驗為例,指出申設場域的行政困境,為海洋能源發展提供實務借鑑。

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總結表示,隨著抗颱、防腐蝕與生物附著技術持續優化,海洋能商轉風險已逐步降低。他期待能源署今年完成單一窗口設立,並將努力與產學研界共同催生海洋能專法,亦呼籲倡議成立30億元「海洋能源發展基金」,投資海洋能源產業供應鏈關鍵業者。莊理事長指出,歐洲2030年前將展現海洋能規模發展成果,期許台灣的海洋能朝向複合應用與合作共榮,兼顧海洋保育、經濟發展、能源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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