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客機佔用松機費率引爭議 交通部統一費率標準

遠東航空停飛後,有5架客機停放在松山機場,由於有部分聲音認為停留費應按照國內線費率計算,因此交通部修法公告除籍客機等一率按照國際線費率計算;不過,遠航持續積欠費用。

航遠於2019年12月11日發生跳票,隔天遠航宣布12月13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2020年1月31日同意。

由於遠航等除籍航空器的降落費計算費率有所爭議,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第6條、第7條、第15條附表。

交通部指出,日前松機一架遠航的除籍航空器以國際線標準計收停留費,但外界有聲音認為應該按照國內線標準計費,因此為了避免爭議,加上考量停機坪的位置有限,因此修法從即日起一率採國際線標準計費。

根據交通部最新公布的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費率表,商務專機、自用航空器、已註銷國籍登記的航空器停留在第一群機場松山機場超過3小時至24小時以內,收取每1000公斤新台幣220元。

第二群機場高雄國際航空站及台中航空站及第三群機場花蓮航空站、台東航空站、金門航空站、澎湖航空站、台南航空站、嘉義航空站及馬祖航空站,收取每1000公斤42元。

根據收費費率表,航空器第2天起按日依最高費率計收。民航局表示,這次主要考量航空器註銷國籍登記後,即無法提供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使用,因此明訂除籍後航空器,按商務專機、自用航空器標準收費。

遠航目前旗下客機停放在松山機場、高雄機場及桃園機場,其中光松山機場的降落費就積欠1900多萬元,桃機方面也積欠超過4000萬元的欠費,至今並未繳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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