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郭台銘選總統連署書 前彰化縣議會秘書獲緩刑

前鹿港鎮農會張姓理事長與前彰化縣議會黃姓秘書等4人,為讓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通過參選總統連署門檻,收購連署書,彰化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處6月至9月不等刑期,均獲緩刑。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內容,黃姓前秘書於民國112年9月12日以LINE傳訊給張姓前理事長,告知郭台銘連署書有給付手續費,100份為單位;張姓前理事長回應「OK」、「時機歹歹加減賺」。

張姓前理事長透過妻子及鹿港鎮農會草港分部出納專員,以每份連署書新台幣300至350元對價,共向親友收購10份連署書,並於10月底前往彰化縣議會,將連署書交給不知情的另案黃姓被告,此人另為不起訴處分。

警方接獲檢舉後,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同年11月查獲張姓前理事長用以聯絡出納專員價購連署書的手機,因而循線獲知全案。張姓前理事長及其妻子、黃姓前秘書、農會出納專員日前被檢方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此4人共同行求、期約賄賂,使連署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張姓前理事長處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其餘3人處6月刑期、緩刑2年,並分別需向國庫繳納6萬至65萬元;4人皆併科罰金50萬元、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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