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教師過勞不該常態化 政府應立法保障離線權


【投書】教師過勞不該常態化 政府應立法保障離線權


楊智強/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媒體報導,台中市近三年教師離職率高達15%,不少公費教師甚至寧可支付二十萬元違約金,也要離開學校,已引起教育界與市議會的高度關注。綜合觀察,台中市離職率象徵的不僅是地方問題,而是全國教育體系在結構性過勞、工時延伸、薪資低與社會期待過度負荷下的縮影。


根據教育團體調查,中小學教師平均每日工時高達十小時,其中約兩個半小時屬於下班後的隱性加班,諸如批改作業、回覆家長訊息、處理公文等,早已成為難以切斷的工作枷鎖。當教師無法實質抽離,就算再熱愛教學,也終將被壓力與倦怠磨耗。


更令人憂心的是,全台教育現場的「數位綁架」現象愈演愈烈。無論LINE等各種通訊軟體或各式校務系統,教師都被期待即時回應。然而教育主管機關的答覆,多停留在建議層級,例如可不必即時回覆,缺乏法律效力;教師工會與中央及地方民代倡議建立離線權制度,也仍停在研議階段。這樣的曖昧模糊,使教師永遠被懸在工作與生活之間,既難休息,也難以拒絕。


要讓教育現場走出過勞與離職的惡性循環,政府不能再以「研議」或「建議性原則」將問題擱置。中央應以制度層面著手,明確界定教師的工作責任與休息邊界,並建立具約束力的離線機制。


法國的作法可供借鏡,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工會定期協商通訊原則,明訂下班後不得以訊息聯繫教師;澳洲則在《教育基本法》與《教師法》中增訂相關條款,保障教育人員的休息權。其共同核心在於,下班後員工有權「不被打擾」。這樣的制度不僅能減輕教育現場的疲勞,更可恢復教師職業尊嚴,穩定人才留任,避免教育陷入惡性循環。


若真心要解決教師荒,中央應以立法層級正視這個制度性的結構問題。為公教人員劃出清楚界線,明訂非上班時段不必回覆學校或家長訊息的權利,讓教師身心得以喘息,才能留住教育現場的熱情與信任。


教育現場困境早已超越個別勞權議題,而是攸關教育永續與社會信任的結構性挑戰。當教師得以在下班後真正離線,行政與溝通責任被合理界定,教學專業才能重新受到尊重。


政府若能汲取先進國家經驗,將「離線權」正式入法,為公教人員劃出明確界線,台灣教育才有機會走出長期過勞與人力流失的惡性循環。讓教師先重獲呼吸權,教育現場才可能重拾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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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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