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停「婦幼停車格」仍收罰單! 他「少做1事」噴600元

[周刊王CTWANT] 為營造親子友善環境,許多公家機關、百貨公司、醫院、景區等處都設有「婦幼專用車位」。然而,就有一名人夫指出,他最近將車輛停放在「婦幼專用車位」,即使有在擋風玻璃附上婦幼專用停車證,仍收到600元罰單,讓他感到相當困惑。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提醒,「要寫日期喔」、「要拿著去給醫生壓章」。
這名人夫日前在Threads發文詢問,他開車載著老婆出門,前擋風玻璃有先放上婦幼專用停車證,才將車輛停在婦幼專用車位,結果還是收到罰單。從他附上的照片來看,罰單內容寫著「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之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600元罰鍰」。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要寫日期喔!這次可以回去申訴說看看,但不一定可以撤銷」、「打去申訴,補上日期後符合規定可以撤銷」、「要有日期啦,不然有的人以為可以用一輩子」、「我的有日期一樣被檢舉,說要去登記車牌號碼」、「我的一開始也沒任何的戳記,在被別人檢舉前看到了跟您類似的貼文,產檢拿著去給醫生壓章,醫院的醫生竟然也不知道要蓋才可以」、「我也是,但我是小朋友版本,而且我車上還有2張汽座,這個可以申訴,去補蓋章」。
原PO也補充,「剛詢問了一下,應該是證沒有日期」、「被拍的時間是我已經停了2個小時」、「婦產科沒有幫我們寫(日期),本子給我們後就開始上產前教育了」、「我那家婦產科都沒有幫我寫,也沒告知要寫」。
根據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資訊,若想使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可攜帶孕婦(預產期前)或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至停管處轄管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服務台、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或親子館等處領取停車位識別證,並確認註記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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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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