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港船舶P&I審查新制開始實施

【記者卓羽榛臺北報導】為提升我國港口及周邊海域海事安全並維護船東權益,航港局將自114年10月15日起實施「進港船舶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申請進出我國商港之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評等達BBB(含)以上之保險人(目前計47家)投保P&I保險,目前符合新制保險之船舶佔比達96.7%。航港局呼籲尚未符合新制條件之船舶,應儘速向合規保險人投保,以免屆時因P&I保險不符規定致無法進港。

航港局表示,為規劃P&I審查新制,該局已於今(114)年3月及4月分別召開2場業者座談會,並聽取業界建議,將原訂實施日期由7月1日延後至10月15日,以利業者重新規劃投保事宜;另已於今(114)年5月14日修正公告發布「交通部航港局審查責任保險文件注意事項」,針對P&I保險人訂定條件,船東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有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之保險人購買保險;倘未能向符合條件之保險人投保,船東得以提供保證金,並檢附P&I保單之方式,申請進出我國商港。

進港船舶P&I審查新制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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