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還傳「好想X妳」!女助理豪收董座200萬不斷交纏 正宮氣翻提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北一間公司的蕭姓董事長被爆婚外情,不僅被正宮逮個正著,事後竟還持續與女業務助理維持曖昧往來,甚至豪擲超過200萬元送禮送現金。為此,董娘一怒之下要求第三者簽下「禁愛協議書」,明訂不得再與丈夫有非業務聯繫,違者需賠償百萬元。最終因雙方仍藕斷絲連,法院判女方除須賠償侵害配偶權15萬元,還得依協議付出違約金100萬元。



偷吃還傳「好想X妳」!女助理豪收董座200萬不斷交纏 正宮氣翻提告


示意圖/新北一間公司的蕭姓董事長被爆婚外情,甚至豪擲超過200萬元送小三助理。(擷取自freepik


根據判決內容,蕭姓董事長於2012年與妻子結婚,長年在新北與高雄兩地奔波拓展事業。由於經常南下出差,他與高雄分公司的林姓女助理相處日久,漸漸產生不正當情愫。


2018年4月,蕭妻察覺丈夫行為反常,展開調查後發現,對方竟計畫送出30萬元給女助理購屋,這才驚覺事態不對,憤而攤牌。雖然最初蕭妻願意給機會,條件是林女須簽署一份「禁愛令」,載明雙方僅能維持工作聯繫,不得再有私下往來,若違約須賠償100萬元。林女同意簽下書面承諾,事件一度平息。


然而,蕭男並未收手,依舊私下向女助理傳送曖昧訊息,甚至露骨示愛,稱「好想X妳」等語。兩人往來不減,金錢支援也未中斷。林女陸續收下對方給付的巨款,金額累計超過200萬元。


蕭妻再次查獲雙方持續不當往來,遂向法院提起兩案訴訟,一為侵害配偶權,另一為違約求償。兩案分別在新北地院與高雄地院審理。在配偶權部分,法院審酌雙方手機通聯紀錄與訊息內容,認為兩人關係早已超出一般同事範疇,構成對婚姻的不法侵害,判林女應賠償15萬元。至於違約爭議,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林女雖曾書面承諾不再曖昧往來,卻仍未遵守契約條款,行為已構成違約,須依約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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