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場失意,職場也想放棄?

很多人失戀的時候喜歡換工作。9成的失戀個案若不是辦公室戀情,就是對方也在同一個公司,或是客戶、來往的同業;為了在工作上不想再聽到對方的消息,有人甚至十幾年的年資都不要了,馬上改行或轉業,然而,絕大多數都會後悔。

在我的經驗裡,這種事情女孩子做得最多,喜歡快刀斬亂麻,想把一個毒瘤割掉,結果卻把好的一起都割捨了。這是女孩子比較精神上的潔癖。而且女孩子常常沒有把事業放的那麼重,較沒有「工作愈有成就,可以選的人愈多」的觀念。


失戀時一定要維持住自信

整體而言,如果不是純以專業的考量而換工作,我都會建議在失戀當頭先把職場守住。

人的自信大部份來自職場跟人際關係,後者也包括感情跟家庭。一塊沒有的時候,應該是另一塊來補足,而不是喪志就全部都放掉。

你可以去休假調適,甚至申請留職停薪,但一般而言要4~6個月的時間,才能真正冷靜、重新規畫未來,下決定還要不要因此而換工作,在這之前常常都是衝動下的決定,日後難免感到可惜。

要提醒大家的是,辦公室戀情如果告吹或出問題,接下來要面對的則是權力的拉扯。用商場來譬喻,就是拆夥劃地盤的時候了。這時要有心理建設,面對現實,努力把手上有的版圖保留住。不要感情已經輸了,還人財(工作)兩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