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普發4萬」屬公共議題個人意見 台中地院裁定不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在社群媒體Threads網站,張貼以台中市市長盧秀燕照片為背景,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的發文,被台中市警第三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陳某的發文屬公共議題提出其個人之意見並無散佈謠言可言,裁定不罰。
陳男是於今年7月28日1時54分,在社群媒體Threads網站以暱稱「Chenhozen」,張貼以台中市市長盧秀燕照片為背景,其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的貼文,被台中市警第三分局認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移送裁罰。
法官審理認為,移送機機關認被移送人陳某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情事,無非以被移送人於該時地在社群媒體Threads,以暱稱「chenkozen」張貼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等情,致台中市政府及區公所接獲民眾詢問是否有該政策,已影響公共安寧。
不過,陳某雖坦承有貼文的情事,但是否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陳某辯稱,他支持這個意見是因為盧秀燕曾同意中央普發1萬元的這個議題,既然台中市政府也有超徵稅額部分,普發現金予台中市民應該也是合理。
法官審酌陳某的貼文,是就台中市長盧秀燕同意中央普發1萬元之公共議題提出其個人之意見,被移送人認台中市市長盧秀燕既同意普發1萬元,則台中市政府有超徵稅額之情形,自應發還於民,係就公共議題所為之善意發表意見,提出公共討論,並無散佈謠言可言。
同時,陳某所發表的言論,雖有致台中市政府及區公所接獲民眾詢問是否有該政策,然台中市政府及區公所接獲民眾之詢問,並非代表詢問之民眾有不安之情形,民眾因台中市政府有此利於民之政策,即普發現金4萬元,或基於懷疑之態度,或基於好奇之心態,電話詢問有無此政策,尚難以此遽認因此影響公共安寧。
法官認定,從貼文之留言可知被移送人確實係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核屬於言論自由之範圍,且亦未見該貼文足使瀏覽者因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而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之情,故被移送人之行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構成要件尚屬有間,自應為不罰之諭知。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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