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繼父虐打同居人幼女 逼吞馬桶水舔屎喝尿僅輕判10月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女子小芬(化名),離婚後帶著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6歲女兒布丁(化名)與一名林姓男子同居,但林男因為有吸毒惡習,竟以虐待布丁為樂,經常以布丁不服管教為由,多次以賞巴掌、筷子夾手、捏耳朵、蓮蓬頭毆打頭部等作為懲罰,造成布丁全身多處瘀傷,最誇張的是,林男還要布丁喝馬桶水,甚至吃屎喝尿。事情曝光後,林男僅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林男、檢方皆上訴但都被駁回。
判決指出,小芬和前夫離婚又認識林男,後來直接帶著女兒布丁和林男同居,而林男明知布丁只有6歲,還有輕度智能障礙,需要用耐心教養,但卻自2022年4月起到隔年9月間,多次對布丁虐打施暴。
檢警調查,布丁因為在學校和同學打鬧,老師就在聯絡簿上註明此事,結果布丁回家後,就遭林男賞巴掌,而布丁因為疾病關係時常分心,林男就認為她寫功課不認真,也會用竹條抽打她的手臂。
最誇張的是,林男因為和小芬鬧不愉快,竟然把所有氣出在布丁身上,不止對她連甩巴掌,還用力掐耳朵,造成布丁臉頰及耳朵瘀青,學校老師發現後,也勸導林男不要毆打小孩。林男卻認為布丁是為了讓老師看到傷勢,才故意不戴口罩,因此再對布丁一頓爆揍當懲罰。
此外,林男還逼布丁喝下馬桶水、吞尿和舔屎,林男還將整個過程用語音發給小芬,所有惡行曝光後,林男開始躲藏,後來經過通緝才到案說明。
全案審理時,林男承認打過布丁,但否認逼布丁喝馬桶水和舔屎喝尿,林男律師也辯稱,林男的傷害行為是出於管教,一時不知節制,出手過重,布丁走進廁所要喝馬桶水,林男還出聲阻止。
不過布丁表示「我只有喝爸爸尿尿的水,我不聽話,爸爸就叫我去喝。」林男和小芬的對話記錄也曾提過「我到樓下找小狗大便,讓妳當巧克力吃」、「妳今天不准吃飯,只能吃屎知道嗎?」小芬則詢問「又怎麼了,又要她喝?」、「你是要讓她喝幾次?」「你這樣會摧毀她的人格。」等內容。
法官認為,林男對布丁責打傷害,導致她身體多處瘀傷,且脅迫她喝下馬桶水,妨害她身心健全發展,審酌林男無前科、務農月薪2至3萬、家境小康,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10個月徒刑。
雙方對此皆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林男手段雖堪稱激烈,但布丁受到的身體傷害並非不能癒合,輕度智能障礙的症狀也沒有持續擴大的情形,駁回檢方主張依這些量刑因子求處重刑;另布丁雖表示願意給林男機會,但對林男呈現恐懼和厭惡情緒,案發後林男雖和小芬結婚,但不能因此成為量刑有利的因子,而林男也尚未戒絕施用毒品惡習,難認品行良好,也駁回林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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