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獼猴頻繁出沒 陳偉杰籲落實5不原則避免人猴衝突


淡水獼猴頻繁出沒 陳偉杰籲落實5不原則避免人猴衝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由於台灣獼猴近年頻繁出現在淡水地區等人類生活區域,新北市議員陳偉杰先前在議會質詢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要求相關因應作為,確保人猴安全。陳偉杰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發函,民眾若在山區、郊外或社區附近遇見獼猴,務必保持冷靜,並遵守正確的「與猴共處5不原則」,共同維護雙方安全。


針對公文內容,陳偉杰進一步指出,面對台灣獼猴應遵守的「5不原則」包含:「不接近」,以保障雙方安全;「不干擾」,避免刺激或挑釁猴群;「不餵食」,避免改變覓食習性;「食物不外露」,減少猴群搶食的誘因;以及「不對視」,避免眼神接觸引發攻擊。



淡水獼猴頻繁出沒 陳偉杰籲落實5不原則避免人猴衝突


此外,陳偉杰表示,為有效加強民眾的防範能力與正確觀念,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已完成編印「台灣獼猴防治手冊」。他呼籲,有需求的民眾可前往各區公所或農會服務櫃台免費索取,藉此建立與野生動物安全共處的知識。


針對地方防治與通報機制,動保處在公文中要求各公所協助轉知所屬里辦公處加強宣導,務必以不餵食流浪動物、野生動物、戶外垃圾桶上鎖等方式,減少食物來源。倘若獼猴有侵入住家、破壞農作物等情形發生,民眾可使用聲音驅趕器、犬等方式驅離,或撥打動保處專線通報,動保處將評估現場狀況架設誘捕籠捕捉。


陳偉杰強調,農業部已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動物保護法》「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民眾若非法飼養,依同法第26條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沒入動物。另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之捕捉一般類之哺乳類者,違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他呼籲大家一起建立正確觀念,尊重野生動物、維護人猴安全,共創友善環境。


照片來源:新北市議員陳偉杰臉書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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