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放領首案 內政部審議通過326筆宜蘭大南澳土地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示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今天表示,公地放領審議會今天審議通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提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放領土地,面積約64公頃,後續將通知承租人申請承領。

賴總統21日在內政部長劉世芳、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等人陪同下,宣布重啟公地放領。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也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報告時,指示加速回應農民期盼。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今天已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提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放領土地,面積約64公頃,此案是重啟公地放領後的第一個審議案件,正式邁出放領工作的第一步。

內政部說,依行政院指示,政府將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個原則,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公地放領,並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先行試辦。

根據內政部說明,首次審議通過的宜蘭縣大南澳放領土地,後續將由財政部先依法儘速完成處分程序,再送交宜蘭縣政府公告放領及通知承租人申請承領,而經申請承領的土地,將由縣府進行調查確定及通知繳價,待繳清地價後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強調,後續將與財政部、縣市政府協力合作,儘速辦理租約清查等各項放領作業,希望能讓農民早日實現「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適用對象部分,內政部指出,申請人必須符合「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且維持「農地農用」等2條件,同時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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