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坤成號召挺罷商家 藍疑「踩賄選紅線」轟:領公帑17萬搞罷免

賴坤成號召挺罷商家 藍疑「踩賄選紅線」轟:領公帑17萬搞罷免

民進黨前立委賴坤成、農業部所屬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賴坤成,日前號召民眾支持罷免,並承諾若成功將發起萬人遊花東、安排食宿挺罷商家。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15日)質疑賴坤成此舉恐構成「期約賄選」,更痛批他月領17萬,卻投入罷免活動,根本是領公帑搞罷免。

賴坤成7月6日在臉書發文稱,「如果花東罷免能成功,我會號召親朋好友,包台鐵專列、發起萬人遊花東,食、宿、伴手禮都會安排挺罷商家,至於幾家很惡意的就…」

國民黨團今舉行記者會,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指出,賴坤成領的是政府公帑,月薪高達17萬4029元,卻利用職務與資源推動罷免台東立委,其行為與職責無關,從今年4月起,其臉書所分享的行程幾乎都與罷免台東立委有關。

陳玉珍進一步表示,賴坤成的臉書發文明顯暗示,若花東店家沒有挺罷免,就不會去那邊消費,這已構成期約賄選,涉及不正利益,恐違反《選罷法》第99條。她強調,賄選形式不限於金錢交易,「期約相當利益」也是賄選,例如約定投票給特定對象,或是如果商家挺罷免,期約給對方什麼樣的利益。

她也提到,疑似的賄選行為並非首見,罷免團體發言人林志潔曾自爆,有醫師出資儲值5000元,在高雄某咖啡館邀請民眾喝咖啡並進行罷免連署;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美慧也曾協助規劃返鄉專車,接送青年返鄉投票,這些行為都已違反《選罷法》。

副書記長翁曉玲也說,罷團許多相關人士透過各種方式,動員民眾投下罷免同意票,已明顯違反《選罷法》,對於有投票權者,如果給予期約,交付賄賂或有其他的不正利益,要求投票或為一定行為,會處3年以上至10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到1000萬以下的罰金,且不僅是行為犯,連預備犯也會一併追究。

翁曉玲質疑,國民黨新竹市議員、新竹市黨部早在4月24日已向新竹地檢署,告發林志潔涉嫌「用餐點換連署」違反《選罷法》,但3個多月過去,檢方毫無動作。她怒批,檢調偵辦藍營連署罷綠風風火火,看到告發對象是民進黨人士就完全不作為。

國民黨團最後呼籲,新竹、花蓮和台東地檢署和調查處應立即發動偵查,「不要再繼續睡覺了」。同時,國民黨團也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詢問法務部長,為何「只准綠官惡罷,不准人民反罷?」(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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