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
2025-03-27 16:53:14 新聞來源 : 中央社 回應 花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 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 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 新聞關鍵字: 明良臻、新台幣、花蓮縣、花蓮、罷免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7日電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