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涉持兒少性影像案求輕判 二審11/25宣判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一審遭判刑8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進行辯論,黃子佼請求輕判,庭訊約1.5小時結束,全案辯論終結,定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

黃子佼被控自民國103年2月起,自「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而持有,經查性影像的兒少人數為35人,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

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北檢另查出黃子佼有12名未成年影像,移送高院併辦審理。高院安排本件多次調解,部分成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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