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保外就醫2度劫財又劫色! 矯正署副署長林明達:將釐清責任

性侵犯保外就醫2度劫財又劫色! 矯正署副署長林明達:將釐清責任
法務部矯正署強調,未來將會朝向2方向進行懲處。(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服刑人江昱賢因毒品、妨害性自主等罪鋃鐺入獄,於新竹監獄服刑,年初他以腰大肌膿傷等為由申請保外就醫,入住宜蘭羅東博愛醫院治療,5月,新竹監獄認定他病況改善,發文要求江昱賢於6月3日向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沒想到,他竟趁著這段行政流程空窗期逃逸,還在桃園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而對此,法務部矯正署也表示,未來江積極規劃加強督管,並研修相關法規。

矯正署表示,目前已於7月會議中要求全國監所衛生主管全面提高目前保外個案管控強度,杜絕類似事件發生。矯正署指出,目前矯正機關皆比照「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覈實按醫囑判斷、辦理受刑人保外醫治業務,其中所訂各項文書作業期日,係顧及個案基本醫療需求,給予合理準備時間,使其維持正常狀態入監服刑。

矯正署強調,未來將朝向2方向進行修正,其一為強化督管,盤點保外就醫個案的前科與犯行等來進行風險分級,並針對針對具犯罪危險者實施高強度追蹤措施(如不定時訪查、視訊查核),並評估採用電子監控之可行性。其二則是針對法規進行研修,對無正當理由失聯、脫離督管、未準時報到返監者,建立即時、完善通報機制,加速檢警通緝查辦。

而本刊也特別致電給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兼發言人林明達詢問是否會針對承辦單位進行咎責,他表示,目前矯正署還在釐清相關程序是否有所疏漏,若為人為疏失將會依照相關規範進行懲處,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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