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下交流道竟打開車門!警方:最高恐罰1.8萬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調查一起疑似乘客跳車案件,警方指出該車下交流道後,於文化路大智路口紅綠燈前有短暫停等,見後座乘客有開車門,但無明顯異樣又關上車門,原來是一名酒醉女子因神智不清而開啟車門,警方表示,此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7款規定製單舉發,處以駕駛人新臺幣3000至18000元罰鍰。

據了解,10月16日清晨6時43分,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一部黑色小自客車後座乘客疑似開門跳車。警方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但聯繫報案人時得知該車已下三鶯交流道。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車下交流道往文化路方向後,在文化路大智路口紅綠燈前短暫停等,後座乘客確有開啟車門行為,但無明顯異樣後又關上車門。經聯繫車主曾女,得知當時實際駕駛人為其蔡姓姪子。
蔡男(82年次)向警方表示,當時他與女友因喝酒請了代駕開車,兩人坐在後座。由於女友酒醉神智不清,才會開啟車門。女友隨後於文化路下車返家。警方表示,後續將通知車主、駕駛人及乘客一同到案說明。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開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有危險駕車行為,以避免危及他人與自身安全。民眾若發現有危害國道交通的車輛,可在安全不違規的前提下,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警方將立即派遣巡邏員警前往攔查,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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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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