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比誰更黑」 碰面交易搶200萬現金只有2張千元真鈔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屏東縣黃姓、王姓男子、與一名藍姓少年,去年11月間受綽號「潘潘」男子指使,欲以黑吃黑的方式到桃園市龜山區某超商與蔡姓男子碰面,結果3人趁機搶奪蔡男背包後逃逸,途中3人打開背包發現內有200餘萬元鈔票,孰料蔡男也很黑心,所有現金僅有2000元是真鈔,其餘都是玩具鈔票,3人事後也分別被逮捕;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結,王、黃2涉犯結夥3人以上搶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藍姓少年則由屏東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去年11月26日,黃姓、王姓男子及藍姓少年,受綽號「潘潘」的男子指使,從屏東前往桃園市龜山區文德路上某超商與蔡男碰面欲「交易」,3人見到蔡男開車抵達超商後,黃男就徒手搶走他的藍色背包,得手後,3人立刻駕車南下躲藏。
結果3人在途中打開藍色背包後發現,內有200餘萬元現金,但清點後發現僅有2張是千元真鈔,其他都是玩具假鈔,3人接著將2千元花光,之後就遭國道警方攔檢盤查,3人擔心犯行曝光拒絕攔查,立刻將200萬玩具假鈔拋出車外,並加速逃逸,後來還將座車棄置在斗六,再搭乘高鐵返回高雄。
遭搶的蔡男也向警方報案,警方事後循線在高雄市先後拘提3人到案,經桃檢複訊後依結夥3人以上搶奪罪嫌將黃、王2人起訴,藍姓少年則由屏東地院少年法庭處理。
王、黃2人在面對桃園地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2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為貪圖不法利益,聽從未到案的男子「潘潘」指示,結夥3人以上搶奪他人財物,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亦危害社會秩序。
考量2人犯後均始終坦承犯行,依結夥3人以上搶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還可上訴,藍姓少年則由屏東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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