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不滿前女友好友IG嗆聲 相約談判殺人二審仍判14年
嘉義一名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黃姓前女友與好友陳姓男子互動密切,又因IG上被陳男批評而覺得受辱,竟在2024年11月12日凌晨撂人上門談判,雙方談判不合竟持刀連刺陳男2下,造成刺穿心臟致死,王男被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庭判處14年徒刑,王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11月11日晚間9時許,黃女和33歲陳姓男子、李姓男子到嘉義市中興路某酒吧喝酒,她向2人傾訴與王男交往時的不愉快。陳、李聽聞後便想幫黃女出氣,於是用陳男IG帳號,向王男PO文發洩不滿,導致雙方隔空互嗆,還相約談判。
然而此一舉動,讓王男感覺顏面受損,11月12日凌晨2時許,他找來鍾、丁、羅、陳、劉、黃等6名友人,抵黃女父親承租的鐵皮屋,結果王男、陳男兩人一言不合爆發口角,雖然當下經過眾人勸說,未發生衝突。但凌晨3時8分許,王男突然拿出預藏尖刀,趁陳男無戒心時,接連刺向陳男左前臂與左側胸腔,其中一刀直接自胸腔一路刺穿心包膜,刺向心臟,陳男被緊急送往台中榮總嘉義分院搶救,仍於凌晨4時18分許因大量出血、氣血胸傷重不治過世。
犯案後,王男與友人開車前往嘉義布袋方向逃逸,沿途還把血衣,兇刀丟棄滅證。警方掌握線索後,成立專案小組緝凶,追查逮捕相關涉案人,移送法辦。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王男持刀行兇,兩刀角度不同、為接續刺擊,具明確殺人直接故意,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但王男不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19日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維持原判,王男仍被判處1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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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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