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拾荒婦二手電鍋 清潔隊員遭起訴社會嘩然!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在清運垃圾時,發現一只仍堪用的大同電鍋,出於好心轉送給熟識的拾荒老婦,希望她能改善生活。沒想到此舉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檢方調查指出,黃姓隊員服務於北投區清潔隊,已工作逾30年,平日做事中規中矩。當時,他將電鍋交給老婦後,被同仁發現,單位要求返還。黃員不但自掏腰包買了新電鍋上繳,還選擇自首。經估算,該電鍋回收價僅32.56元。
士林地檢署認為,黃員動機單純,並無謀取私利,雖仍屬公務員不得擅自處分回收物之行為,但因其自首、情節輕微,已向法院建請從輕量刑。環保局也已對黃員記過處分,並強調將持續宣導不得隨意取用回收物。
法律天平真的公平嗎?一個回收價只值三十幾塊的舊電鍋,清潔隊員好心送給拾荒阿嬤,結果被抓去說是「貪污」,還得上法院。聽起來真的很荒唐。
大家心裡難免會問:法律怎麼這麼嚴?對一個基層清潔工這麼狠,卻拿詐騙集團一點辦法都沒有。詐騙害人幾百萬、幾千萬跑不掉,結果真正該關的人逍遙法外;反而一個基層勞工做好事,卻背上貪污罪名,這公平嗎?
法律應該保護人民、懲治壞人,不是讓小人物成為替罪羊。像這樣的案例,只會讓人覺得天平早就傾斜了。(圖/翻攝自網路)
- 記者: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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