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瘋掃貨要注意 轉售OK繃、保險套小心吃罰單

暑假旅遊旺季展開,許多民眾趁機出國購物,不少人還順手帶回大量戰利品,回國後順手轉賣未開封的商品賺點外快。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25日)提醒,這類行為恐已觸法。尤其像是OK繃、衛生套(保險套)、醫用口罩等商品,均被歸類為「醫療器材」,即便是自用攜入也有限量規範,若轉手販售,更可能違反相關法規,面臨高額罰鍰或刑責。
食藥署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重申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根據食藥署統計,自2021年至今,共查獲781件未經輸入查驗即違規販售食品案件,其中744件已裁罰,累計罰鍰高達2045萬元,最高單筆罰金20萬元,另有37件仍在調查中。
藥品違規問題更為嚴重。2023年查獲網路違法販售藥品的賣家高達1363家,其中逾七成無照經營;2024年雖稍減仍有913家違規賣家,無照比例同樣偏高。去年全台衛生局網路巡查案件共5458件,發現有1012件違規,顯示網路販售亂象依然嚴峻。

管制藥品不可以郵寄、快遞等寄送方式,需用藥的民眾要多注意。(食藥署提供)
至於醫療器材,若未符便捷通關的品項與數量限制,且未事先申請核准輸入,同樣觸法。2023年共查獲363件,2024年查獲334件,所有案件皆已移交地方衛生局依法處辦。

民眾在國外血拚購買的食品、藥品或醫材、化妝品等,要帶回台灣都有限量規定,且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提醒,近年常見民眾從國外帶回除毛儀、血壓計,以及低周波治療器搭配的電極貼片等,回國後違規轉售,經查獲恐面臨高額罰鍰。依各類商品適用法規不同,食品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藥品依「藥事法」可處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若情節重大,還可能觸犯同法第83條,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5000萬元罰金;若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則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再次提醒,從國外攜帶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返國,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若違反規定依法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也分享四大類限量規定:
●「食品」: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超過36瓶。一般食品總價值不超過1000美元、總重量6公斤內。
●「藥品」: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超過36瓶。處方藥如果沒帶處方箋,限2個月用量,有處方箋者最多6個月用量,不得超過醫師開立數量。 管制藥品必須持醫師處方,最多6個月用量,不得郵寄。一般藥品若以郵寄方式寄回,需事先申請核准。
●「醫療器材」:以半年為限,OK繃60片、液體OK繃4條、棉棒200支、衛生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每種度數60片(限同品牌,最多2種度數)、 矯正鏡片1副、醫用口罩250片。
●「化粧品」:則須符合海關入境報驗規定,特別注意要注意的是玻璃安瓿(AMPOULE)包裝的化粧品須事先申請核准,否則禁止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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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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