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僅「不加薪」輕懲周台英 系級、院級、校級校評會挨轟「師師相護」失能

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被爆「抽血換學分」醜聞,引發社會憤慨。其實台師大霸凌調查小組早在今年4月就提議解聘周台英,然而系級、院級、校級教評會卻都以「有悔意、立意良善」為由,改處為「不予晉薪」懲處,引發外界質疑「師師相護」。面對外界批評,台師大今天(22日)將重開系級教評會,再次審議周台英處分案。
台師大「抽血換學分」醜聞其實早在去年底就被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踢爆,但台師大後續懲處等同於「輕輕放下」,讓女足被害成員簡奇陞等人,本月再次舉行記者會,並點燃社會怒火,台師大才不得不公開道歉。對於教練周台應的處分,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也認為其「論理不明」,應予以終身解聘。
據《鏡週刊》報導,台師大的行政調查分為霸凌調查、研究倫理調查,其中霸凌調查小組今年4月10日公布報告,指出周台英的霸凌情節十分具體,除了強迫學生抽血,且事前未提供知情同意書,甚至統一沒收受試者營養費,在未經充分認知與同意下,直接轉為隊上餐費、雜費、購買採血筆。報告也建議校方予以解聘,且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研究倫理調查部分,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主委陳學志7月19日在記者會證實,2019年至2021年間確實出現由非護理人員進行抽血的情況,周台英在2020年到2021年間另有一項針對女足運動員的抽血研究,並沒有送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審核,嚴重違反倫理規範,因此給予停權處分。
然而,當相關報告先送到系級教評會審議,結果竟認為周台英「有悔意、立意良善」,並決議予以「次年起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1年內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等5項處置,且後續院級、校級教評會也都同意放行,十分離譜。
據透露,台師大校內的三級教評會未依霸凌調查小組建議行事,關鍵可能在於教評會三審三級的第一級機制為系評會的委員,其成員多為周台英任職的運動競技學系同事,且都認識周台英,「當然下不了重手」,導致出現「師師相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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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19日表示,教育部已召開霸凌事件委員會,認為學校處分「論理不明」,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解聘且4年內不予聘任,要求校級教評會2周內重新審議。因此,台師大於今天中午在館校區競技系召開系級教評會。(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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