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天空塔掏空案恐翻盤? 吹哨者曝光2.2億秘密金流新事證
台北地檢署上週雖不起訴「台北天空塔」掏空案,但內部吹哨人已向檢方提供新事證,揭發被告碩河公司前董座馬廷海與副董邱冠勳之間,竟有超過約2.2億元金流的內幕,恐成為翻轉案情的重大變數。
北檢上周以犯罪嫌疑不足將邱處分不起訴,僅對從未到案、疑逃亡海外的馬發布通緝,但馬廷海的前員工看不下去,向檢方曝光案發期間馬廷海、邱冠勳之間的資金往來,究竟是馬廷海不堪獨自扛責,或另有內幕隱情,尚待檢調釐清。
吹哨者的資料指出,馬廷海實質掌控的New Charm公司及Chance Boom公司於案發期間,竟有共計高達約742萬美元(約2.2億元台幣),流入邱冠勳及其個人持有的Lion Best公司帳戶。
這批金流發生的時間,馬廷海及邱冠勳分別擔任碩河或Lion Best公司及境外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等要職;碩河公司現任董事長等告發人認為,流入邱冠勳個人帳戶等金流,均陳報檢方請求調查,但不起訴書中隻字未提,認為檢調有深入查明的必要。
碩河公司主導開發新台幣200億元的信義區台北天空塔投資案,原預計2024年底完工,有望成為僅次於台北101的新地標,邱冠勳和馬廷海卻被控以節稅等名義,設立August Gold等境外控股公司,另成立Lion Best公司,將台北塔資產質押借款,並涉嫌挪用掏空逾新台幣10億元,更因無法償還借款,讓股權落入中國券商手裡。
但檢方採信邱冠勲說法,認為有663萬多美元,是馬廷海償還給邱冠勲家族的購屋解約款,邱應不知其來源;另第二次發行特別股,碩河公司未將天空塔的土地、建物之信託利益受益權設定給Lion Best公司當擔保品,碩河未受損害,不構成證交法背信罪。
不過,全案在吹哨者陳報相關新金流與事證,並明確指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中諸多矛盾後,已為此案投下震撼彈,未來檢方將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案情。(責任編輯:殷偵維)
北檢上周以犯罪嫌疑不足將邱處分不起訴,僅對從未到案、疑逃亡海外的馬發布通緝,但馬廷海的前員工看不下去,向檢方曝光案發期間馬廷海、邱冠勳之間的資金往來,究竟是馬廷海不堪獨自扛責,或另有內幕隱情,尚待檢調釐清。
吹哨者的資料指出,馬廷海實質掌控的New Charm公司及Chance Boom公司於案發期間,竟有共計高達約742萬美元(約2.2億元台幣),流入邱冠勳及其個人持有的Lion Best公司帳戶。
這批金流發生的時間,馬廷海及邱冠勳分別擔任碩河或Lion Best公司及境外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等要職;碩河公司現任董事長等告發人認為,流入邱冠勳個人帳戶等金流,均陳報檢方請求調查,但不起訴書中隻字未提,認為檢調有深入查明的必要。
碩河公司主導開發新台幣200億元的信義區台北天空塔投資案,原預計2024年底完工,有望成為僅次於台北101的新地標,邱冠勳和馬廷海卻被控以節稅等名義,設立August Gold等境外控股公司,另成立Lion Best公司,將台北塔資產質押借款,並涉嫌挪用掏空逾新台幣10億元,更因無法償還借款,讓股權落入中國券商手裡。
但檢方採信邱冠勲說法,認為有663萬多美元,是馬廷海償還給邱冠勲家族的購屋解約款,邱應不知其來源;另第二次發行特別股,碩河公司未將天空塔的土地、建物之信託利益受益權設定給Lion Best公司當擔保品,碩河未受損害,不構成證交法背信罪。
不過,全案在吹哨者陳報相關新金流與事證,並明確指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中諸多矛盾後,已為此案投下震撼彈,未來檢方將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案情。(責任編輯:殷偵維)
- 記者:上報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