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邊境攔9項產品 義大利玄米油含危害健康物、越南榴槤農藥超標

食藥署邊境攔9項產品 義大利玄米油含危害健康物、越南榴槤農藥超標
由義大利進口的玄米由檢出不健康物質(左)、由越南進口的榴槤驗出農藥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周刊王CTWANT] 衛福部食藥署今(8)日公布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共9項不合格產品均遭退運或銷毀,其中由泓匯國際有限公司從越南輸入的「鮮榴槤」,被檢出殘留農藥撲滅寧(Procymidone)0.03ppm;臺灣哲光有限公司從義大利輸入的「純玄米油」,遭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145μg/kg。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食藥署已針對2家輸入商調整查驗樣態,確保未來符合相關規定。

食藥署今天在官網公布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名單中的8項物品包括由祥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44公斤「紙製盒子(紙製盒子)」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加茂食品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15公斤「紅麴色素(MONASCUS RED)」檢出真菌毒素含量不符規定;元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1萬3800公斤「肉桂粉(CINNAMON POWDER)」檢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

名單中也顯示,由巴洛克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從泰國進口的378公斤「蘆筍(FRESH ASPARAGUS)」檢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日本進口的6公斤「生魚片醬油(CF819 SEASONING)」檢出其他衛生項目不符規定;芊毅貿易有限公司從緬甸進口的8628公斤「冷凍旭蟹(FROZEN SPANNER CRAB)」檢出重金屬含量不符規定;世品貿易有限公司從印尼進口的128公斤「蝦醬塊(BUMBU PENYEDAP)」檢出防腐劑含量不符規定。

然而,不僅上述7項產品均於邊境遭退運或銷毀,鄭維智指出,由輸入業者臺灣哲光有限公司輸入產地為義大利的「純玄米油」,被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145μg/kg,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市售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植物性食用油脂,以縮水甘油或稱為環氧丙醇計算限量為1000μg/kg,因此該批725.47公斤的義大利「純玄米油」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食藥署也針對臺灣哲光有限公司在邊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食藥署提到,油脂經高溫精煉後產生的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GEs),被人體消化道分解後,將產生可能危害健康的縮水甘油環氧丙醇(Glycidol),食藥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優先針對嬰幼兒食品,正式實施限制GEs的含量,並於2024年1月1日起,增訂食用油脂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的限量規定。

此外,鄭維智表示,由輸入業者泓匯國際有限公司輸入產地為越南的「鮮榴槤」,被檢出殘留農藥撲滅寧(Procymidone)0.03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菌劑撲滅寧的法規容許值為0.01 ppm,因此該批14,850公斤的越南「鮮榴槤」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食藥署也針對泓匯國際有限公司在邊境由加強抽批查驗調整為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

食藥署統計從民國113年12月30日至114年6月30日止,受理越南報驗的「鮮榴槤」,報驗批數為648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9批,不合格率為1.4%,檢驗不合格原因為重金屬鎘及殘留農藥不合格。鄭維智表示,食藥署已經從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8月7日止,在邊境對越南報驗的「鮮榴槤」採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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