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光復鄉重建 政院編200億追加預算
行政院將加碼2百億,協助光復鄉重建!行政院2日宣布,將提《丹娜絲颱風重建特別條例》200億的追加預算,作為協助光復鄉重建使用;7日行政院官員也將前往災區成立服務平台,協助發放災民補助,罹難或失蹤者每人百萬,另還有安遷、失依、慰助金、租金補貼等補助,將分別由特別條例與賑災基金會募款帳戶支應。
政院親自發補助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宣布,針對光復鄉馬太鞍溪溢流事件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將研擬200億的《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的修正案與200億的追加預算案;7日也將由政務委員陳金德率各相關部會赴災區聯合成立「一站式服務平台」,提供相關救助措施之宣傳、諮詢及直接受理民眾申請。
另外,針對此次災害將發放慰問金,罹難與失蹤者每位100萬元、重傷者25萬元,經費會從中央與賑災基金會出;住屋因水災淹水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以1門牌為1戶計算,每戶發給5千元,安遷賑助(與租屋賑助二擇一):設籍並實際居住者最高每戶5萬元(每人1萬)。
特別預算與賑災帳戶
失依扶助: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每人補助2萬元。提供受災戶經費補貼,協助家園清整與復原,原則以紅色警戒範圍座落之光復鄉7村1837戶居民為主,每戶發放5萬元,由賑災基金會賑助,另外還有10萬元家園慰助金,由丹娜絲颱風重建特別預算支應。
還有租金補貼每月9千、最高1個月可領1.8萬、最多領1年;公設及原民處列冊收容所災民,每人每日最高2千元;9到10月免收水電費、台糖地租減免支持、車輛受損報廢登記補助汽車每台5萬、機車每台1萬,限於光復鄉7個重災區。具有原民身份者死亡及失蹤加發10萬元,輕重傷者1至5萬元不等,生活困頓戶每戶1萬元。
農工商設備補助
針對受災農民的救助與輔導措施,包括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政府負擔農保6個月、農田受損流失每公頃最高發10萬元,埋沒每公頃最高發5萬元,還有建物補助;還有補助廢園15萬元/公頃、畜禽舍結構及設施最高補助比率為總價金額之50或80%。商業則有復工貸款、設備汰換與復原等部助。
- 記者:台灣醒報呂翔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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