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誤列非自住稅率增 北市稅捐處:主動重寄繳費單

雙北近期傳出房屋遭誤列「非自住」導致稅率提高。財政部今天表示,台北市資料轉換出狀況,市府正重印稅單,預估5萬多份;北市稅捐處指出,主動重新寄發繳款單,民眾權益不受影響。

房屋稅5月開徵,首度適用囤房稅2.0新制,如全國僅1間自住房屋,其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優惠房屋稅率1%;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1.2%。與非自住稅率區間1.5%至4.8%相比,自住稅率優惠較多。

雙北陸續有民眾發現,房屋遭列為「非自住」,稅額暴增。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台北市部分,主要是自住房屋與非自住房屋的資料轉換過程中發生問題,市府已自行發現差異,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正重新印製稅單,預估有5萬多份,呼籲所有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若已經繳納的將主動退稅,並給予延期的時間。

對此,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發布訊息表示,此次房屋稅2.0新制系統設定發生問題,主要是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稅率設定異常,日前已發布2則新聞資料說明後續處理方式。且為便於民眾自行確認目前稅單是否有問題,將製作懶人包說明,以利自行核對。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系統由中央統籌開發,供各縣市使用;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將依需求設定,列印繳款書。

稅捐處表示,4月25日新聞資料提及,4月底陸續寄出今年期房屋稅稅單,部分因房屋稅2.0新制系統設定問題,造成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約5萬戶受影響。

稅捐處指出,大部分稅額略為增加新台幣100元至200元,極少部分是因地上停車空間規劃,可能增加千餘元。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5月中旬陸續重新寄送更正後稅單,並同步展延繳納期間至6月30日(以實際稅單為主)。若納稅義務人已繳納房屋稅,溢繳部分將於6月底主動退還,納稅人權益不受影響。

稅捐處表示,5月1日新聞資料提及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部分,將於5月中旬重新寄發更正後繳款書。

此外,部分原屬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若因新增持有戶數導致不符合單一自住,須改按自住稅率1.2%課徵,或新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系統需再設定調整,將重新寄發繳款書,如已先繳納,稅捐處會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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