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及他人)中央刪除竹市補助款9.8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短撥!張治祥秘書長赴立法院為民請命:不能苦教育、苦弱勢 有違法之虞 籲中央收回成命

新竹市114年度原獲配中央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約為35.7億元,依規分配於教育、社福及基本設施等計畫,然而中央政府日前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刪除一般性補助款27.3%,導致新竹市補助款短少約9.8億元,其中包含教育預算約1.87億、社福預算約2億、基本設施預算約4.88億、平衡預算約9,218萬等,將直接衝擊原本市府已規劃的教育、社福及基本設施等多面向,嚴重影響新竹市民的權益。
新竹市政府秘書長張治祥今(4)日代表代理市長邱臣遠赴立法院列席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向中央政府反映地方財政因中央刪除補助款而面臨重大壓力與挑戰,並針對行政院突如其來、大幅刪減竹市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9.8億元一事,表達高度遺憾與嚴正關切。
張秘書長指出,行政院於今(114)年5月16日來函通知,大幅刪減新竹市明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刪減金額達9.8億元,幅度高達27.3%。此外,本年度統籌分配稅款亦出現短撥狀況,雙重財政衝擊讓市府原本已謹慎規劃的各項市政計畫,面臨嚴峻的執行困難。
本次遭刪減的一般性補助款,對市政運作造成實質衝擊。張秘書長表示,受影響的項目涵蓋層面極廣,攸關市民切身權益,包含對弱勢家庭補助、教育設備充實、校舍新建及整建、水利及路燈汰換工程、交通設施、公園綠地維護及警察宿舍改善等多項公共建設與民生政策。
「市民權益不能打折!苦,不能苦教育、苦弱勢!」張秘書長強調,中央政府刪減或短撥的補助及稅款不只是冰冷冷的預算數字,更是關乎孩童受教品質、社會弱勢保障、市民生活安全與城市長遠發展。中央政府未與地方政府妥善溝通便刪減補助,甚至短撥稅款,無異於打亂市府年度預算規劃與施政節奏,變向懲罰全體新竹市民。
張秘書長也指出,行政院刪減一般性補助款有違反新修正之《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之虞,該項規定明文指出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行政院不應該苛扣應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呼籲行政院收回成命,立即足額撥還,以維持教育、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等政策之正常推動。
市府嚴正呼籲行政院應本於法治原則,立即足額撥補竹市應得之補助款項,讓各項教育、社會福利與公共建設政策得以持續推動。市府也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向中央政府表達地方的財政困境與人民的期待,並爭取中央政府正視地方發展需求,不以「一體適用」的財政標準,犧牲像新竹市這類成長快速、人口密集、需求日益多元的城市。
市府重申,竹市每年為中央政府上繳可觀稅收,對國家整體財政貢獻良多,理應獲得對等資源的回饋與合理支持。中央政府不應忽視地方政府的實際財政需求與市民的基本權益,市府嚴正呼籲中央政府審慎考量,撤回補助刪減決定,以維護地方治理穩定與民眾福祉。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604 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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