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4月統一發票中獎清冊出爐!幸運兒花3元抱回200萬 19張中獎明細曝
最新消息!財政部今(5)日公布了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的中獎清冊,1,000萬元特別獎號碼為「64557267」,共有15筆中獎;200萬元特獎號碼「64808075」有19張,共34名幸運得主抱回高額獎金。其中200萬的幸運得主中,有11人消費不到百元,消費最低金額只花3元。
▲3、4月期統一發票的中獎清冊出爐,共34名幸運兒抱回高額獎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114年3、4月發票中獎清冊顯示,這次有11位幸運兒花不到百元就抱回200萬大獎,其中包括:民眾於App store應用程式上消費70元、民眾於foodpanda上花了3元平台費、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7-Eleven,花39元買飲料、桃園市觀音區大觀路二段313號萊爾富,消費45元、桃園中壢區中正路7-Eleven,花75元買飲料、新北市板橋區僑忠一街90號Q Buger,消費45元、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一段369號7-Eleven,消費36元買飲料、南投縣文昌街19號全聯福利中心,消費22元買飲料、台南市安和路二段282號85度C,消費39元買飲料、高雄市九如二路小北百貨,消費79元、高雄市華夏路1761號全家便利商店,消費40元買飲料。
▲3、4月統一發票中獎清冊。(圖/記者翻攝)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7.詳細領獎規定,請查閱「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若有疑義,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撥:02-4128282),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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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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