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拍片還撿屍 「遊艇李宗瑞」判賠135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曾以「帆船遊艇達人」自居、經常出現在媒體前的遊艇公司負責人張志傑,卻在私下犯下多起性侵案件,手法殘忍。2017年間,他涉嫌在KTV附近「撿屍」一名酒醉女子後性侵,甚至拍攝不雅影片。法院日前裁定他須賠償受害女子135萬元,判決已定讞。



迷姦拍片還撿屍 「遊艇李宗瑞」判賠135萬


示意圖/擷取自freepik


根據判決內容,張志傑在2017年12月清晨於台北市東區附近發現喝醉的小曼(化名),他以不明方式讓對方服下摻有FM2的飲品,之後將她帶往旅館性侵並拍下全程,還留有裸照與影片作為「紀錄」。受害女子提起民事訴訟,原求償400萬元,一審法院考量傷害程度與雙方背景後,判張賠償135萬元。張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張男早已有案在身。2017年5月他便在中山區將另一名醉女抱上車,載往河濱公園實施性侵。案發後以100萬元與對方和解,法院判拘役115日及緩刑2年。但短短半年後他再犯,顯示其手法一貫,毫無悔意。


更令人震驚的是,張在被起訴後竟一度潛逃,警方於2023年9月將他拘捕,身上搜出槍枝、電擊器、防彈背心與偽裝用吉利服,甚至還配有逃生裝備。進一步查證後發現,張曾為軍情局退役中校,但其社會形象與媒體包裝大多造假。


除此次判賠135萬元外,張在2018年初也曾於咖啡店下藥另一名女子,意圖性侵未遂。當時女子機警逃往母親經營的店舖才得以倖免,該案最終他也須賠償34萬5280元。


目前,張志傑已就多起案件遭判刑10年並入監服刑,其過去以成功企業家、帆船教練、媒體名人的形象徹底崩解。他過往參與偶像劇合作、公開演講的經歷,如今被證實全為虛構包裝,成為社會信任的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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