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小吃店布條寫「這個字」 還未開業就違法挨罰30萬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雲林近期陸續接獲小吃店徵才廣告遭檢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案件,其中一間店家因在紅布條上寫「徵女助手」而遭裁罰30萬元,儘管尚未正式開業,仍無法免責,引發創業業者憂心。
示意圖/雲林近期陸續接獲小吃店徵才廣告遭檢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案件,其中一間店家因在紅布條上寫「徵女助手」而遭裁罰30萬元。(擷取自 Freepik)
雲林縣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指出,該案件因屬實施性別歧視徵才,依法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依現行法令並無輔導改善期,一經查證即處罰。另一案則是在布條上寫「廚房幫工、果汁吧台師父(女)」,目前尚在審議階段。
處長張世忠說明,這類違規大多發生在店家透過紅布條、社群平台自行發布徵才訊息,常見的措辭包括「徵會計小姐」、「清潔阿桑」、「限男廟公」等,因民眾不熟法令,導致誤觸規定。
今年檢舉量也明顯上升,社群媒體如FB、LINE、IG等平台上的截圖成為檢舉主力來源。一旦經舉發且查證屬實,依法即裁罰30萬起跳,適用對象包括沿海與偏鄉地區的小吃店或攤商。
張世忠坦言,違規店家多數是小本創業,有些甚至是借錢做生意,一開業就面臨高額罰鍰,無疑是沉重打擊。他呼籲中央針對裁罰機制進行檢討,建立合理緩衝機制,避免造成創業者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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