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7/1開徵

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7/1開徵

【記者 高金次/新北 報導】北區監理所指出,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至114年7月31日止,公路局提供多元繳納汽燃費管道,車主除了持開徵期繳納通知書至超商、郵局及銀行臨櫃繳納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LINE Pay Money、蝦皮及街口支付等進行線上繳納。

蘆洲監理站林材忠站長表示,車主亦可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服務,省時又便利,另因詐騙猖獗,提醒申辦電子繳款單民眾,應認明識別號碼「111」才是政府機構所發出的簡訊,其餘訊息勿任意點選以免受騙。

最後提醒您,若未收到監理單位寄送之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使用多媒體機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無須收取手續費,另汽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蘆洲監理站關心您,並祝您行車平(圖:北區監理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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