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合作模式的結構性差異:亞洲為何難以複製歐盟? / 李魚豪

李魚豪
歐洲與亞洲在合作密度、制度化深度與互信基礎上的巨大落差,是國際政治學界長期關注的重點。歐盟、北約等西方制度化架構已成全球標竿,而亞洲在主權敏感、威脅認知分裂與歷史記憶影響下,合作往往侷限在功能性與低政治化層面。這種差異並非文化評價,而是地緣政治、歷史互動與制度傳統交織而成的結構性產物。
一、共享規範的優勢:歐洲的結構性基礎
歐洲各國共享相似的政治與法律傳統,包括羅馬法、基督宗教倫理、封建制度演化的國族體制,以及啟蒙思想奠定的議會、法治與主權概念。這使歐洲形成一個「共享規範圈」,政策語言一致,制度設計邏輯相近。
英國脫歐更凸顯此一底層韌性。
即便英國選擇退出,歐盟制度整合並未鬆動;疫情後供應鏈調整與俄烏衝突反而促使成員在能源、國防與產業政策上更緊密協調。這說明歐洲合作並非出於政治意志,而是長期制度積累的延伸。
反觀亞洲,文明格局高度多元:漢字文化圈、印度文明、佛教文明與伊斯蘭文明並列,缺乏共同政治語言。東協(ASEAN)採共識制與不干涉原則,正是為在異質政治體系中維持最低合作,卻也限制整合深度。
二、歷史互動模式:均勢傳統與中心–周邊結構的差異
歐洲自神聖羅馬帝國瓦解後,進入長期的多國均勢競逐。頻繁衝突促成條約、外交與協商成為基本互動方式,為二戰後的歐盟整合奠基。
亞洲的歷史路徑則以「中心 – 周邊」模式為主,包括中原帝國文明、日本島國文明、印度次大陸與草原文明,各文明間記憶體系不一致、秩序想像差異巨大,使「平等合作」的理解更具挑戰性。
日韓關係便是典型案例。
兩國皆為美國盟友,也都已高度現代化,但歷史議題與戰略不信任,在 2019 年出口管制爭端中全面爆發。雖然在 2023 年雙方領導人同意放下部分歷史爭議、重啟經濟與安全合作,但爭端並未完全消失。2024 年的教科書爭議與 2025 年韓國內部的政治緊張,再度考驗雙邊關係,顯示亞洲合作經常受到歷史記憶與國內政治牽引。
三、地緣結構的影響:力量均衡與不對稱的合作條件
歐洲國力大致接近,使合作具備可預測性與安全性,避免單一大國主導。亞洲則存在巨大的體量落差: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小國、印度與周邊國家、日本與鄰國之間規模懸殊,加上邊界問題與歷史包袱,使小國傾向維持戰略彈性,而非進入制度化架構。
RCEP 的成立,展示出亞洲經濟合作的潛力,但其制度深度與市場統合程度,仍遠低於歐盟單一市場。這反映亞洲在區域治理上,仍以「功能性合作」為主。
四、威脅認知分裂:東亞與南亞安全架構難成形
北約的核心力量來自「共同威脅」:冷戰時期的蘇聯與今日的俄羅斯。相較之下,亞洲威脅認知高度碎片化:日本與韓國將朝鮮視為首要安全挑戰;東南亞聚焦南海主權與灰色地帶行動;印度同時面對中國大陸與巴基斯坦。威脅認知分裂,使亞洲難以產生集體安全架構。
南海地區便是具體例子。
即使部分國家因灰區行動感到壓力,但對威脅來源、風險容忍度與政策選項的理解不同,使東協難以形成統一立場。2025 年的中菲南海緊張,更凸顯東協雖努力維持穩定,但仍難超越最低共識。
五、主權敏感與制度整合的天花板
歐盟得以深化整合,是因成員國願意讓渡主權,包括:單一市場、歐元體系、歐洲法院、申根邊境制度。
亞洲國家則因殖民歷史與國家建構記憶,對主權特別敏感。「不干涉內政」是多數國家的底線。結果是合作止步於最低共同利益,避免觸及司法、邊境或安全領域。
這使東協與 RCEP 成為典型的「低政治化、功能性合作」,而非制度整合。
結論:權力結構下的亞洲合作模式:競逐與韌性
在印太戰略競爭白熱化的結構環境下,亞洲合作前景,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區域大國互動的持續形塑。只要美國及其盟友(歐洲)透過經貿、供應鏈與安全架構介入區域秩序的企圖不減,同時中國也維持其尋求區域主導地位的趨勢,亞洲合作就難以擺脫權力政治下的零和陰影。
這並非單純的國家意圖選擇,而是權力結構失衡的內生結果。
因此,亞洲合作模式的進展將是受限且不對稱的:各國將持續在經濟、能源與科技等功能性領域追求整合,以鞏固共同利益。然而,高政治性的安全與制度合作,將不斷受到大國競逐的拉扯與制約。對多數亞洲國家而言,合作的目標,已不再是建立類似歐盟的高度整合共同體,而是在大國競逐與拉鋸中,最大化自身的戰略彈性與生存空間。
在這個前提下,理解權力競爭的長期持續性,而非寄望於制度層面的快速突破,將是評估未來亞洲合作與秩序演變的唯一現實主義起點。(照片翻攝示意圖)
- 記者: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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