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賓哥校園開直播 國教盟籲建立通報機制

國教盟呼籲,未成年影像不是內容素材,校園直播需尊重兒少權利與保護程序。(圖/國教盟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今(20)日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但昨日卻發生台中市中山國中邀請魔術師王元照(可樂)演講,卻被夾帶爭議網紅江建樺(賓賓哥)出場,且未經同意就現場直播遭到校長制止,台中市長盧秀燕批評,白目並且市府永不錄用。家長團體國教盟表示,兒少影像被放上網路後,可能在轉傳、截圖惡意剪輯中失去控制,對孩子造成長期傷害,不應該讓孩子「想上鏡就上鏡」,強調未成年影像不是內容素材。
不只賓賓哥在校園開直播,今年5月台北市國小也曾發生陸籍直播主直播拍學童上下學事件,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送辦。國教盟表示,這兩起事件凸顯,「直播文化」與兒少保護之間的衝突,已不是假設題,而是每天都可能發生在孩子身邊的現實。
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隱私權與人格尊嚴。若未經同意直播、散佈可辨識的兒少影像,無論動機多「善意」或包裝成「公益」,本質上都可能侵害兒少隱私與安全。國教盟說,未成年人並非只要「本人說可以」就能任意被拍攝、直播,成年人與學校對兒少有更高的保護義務,必須依兒少最佳利益原則審慎衡量風險,而不是把決定與後果丟給孩子自己承擔。
在數位環境中,兒少遭受影像暴露與二次傷害的風險已相當嚴重,一旦影像被下載、轉傳、惡意剪輯,即使原始影片下架,網路上仍可能留下無法完全刪除的足跡。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最新調查報告,顯示,使用社群媒體的青少年中有8.7%表示,自己或同學曾發生性影像外流。影像放上網後可能在轉傳、截圖甚至惡意剪輯中失去控制,變成日後衍生的嘲笑、霸凌與性化評論。
國教盟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一、 建請教育部與地方教育局儘速訂定「校園數位人權保護規範」等,並建立違反規範時的處置流程與校安通報機制,避免學校與家長每次事後「補救」。並建議教育主管機關針對違反校園倫理之外部講師建立通報機制。
二、 建請教育部、數位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強化兒少數位人權的法制保障,並編制教材,教育學生關於肖像權、隱私權及拒絕被拍攝的權利,面對直播、社群平台與生成式 AI,兒少肖像與個資一旦被濫用,後果往往難以回溯。
政府應檢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制,明確規範未經同意直播與散布兒少影像的責任,並要求平台建立針對兒少影像的快速檢舉與下架機制,讓家長與學校不是「求助無門」。
三、 建請學校與家長共同建立「兒少影像使用原則」,落實表意權與保護並行。國教盟呼籲,學校與家長會應共同討論:班級合照、活動照片、宣傳影片與社群貼文,如何兼顧學生表意權與隱私保護;家長在個人社群上也應避免過度公開孩子可被辨識的影像與敏感生活細節。
真正尊重兒童權利,不是讓孩子「想上鏡就上鏡」,而是讓他們在被傾聽的同時,有一個安全、不被過度凝視與標記的成長環境。國教盟強調,「在每一次我們舉起手機鏡頭對準孩子之前,是否願意先停下來想一想——未成年影像不是內容素材,兒少權利與保護程序,應永遠排在流量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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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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