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宣導兩大新措施讓榮民權益更有保障

【創新聞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民服務處今(17)日拜會退役軍人代表,宣導兩項攸關榮民及義士權益的新措施,涵蓋就醫補助與子女教育補貼,期望讓每位退除役官兵及家屬享有更公平、完整的保障。

▲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服處拜會陸官校友會及後備輔導中心宣導輔導會兩項新措施。(彰化榮服處提供)
彰化縣榮服處處長邱文俊今(17)日前往拜會陸軍官校專科班校友會中區副理事長李榮泰,以及永靖鄉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主任陳任昇,雙方在交流退役官兵服務經驗與互動中,特別針對最新政策進行宣導,現場氣氛熱絡,退役官兵對新措施表達高度關注。

▲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服處拜會陸官校友會及後備輔導中心宣導輔導會兩項新措施。(彰化榮服處提供)
第一項措施,行政院已於8月28日核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四條修正案,並自11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依新制,持有榮民證及義士證的人員,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應自行負擔的健保費用,將由輔導會全額補助。

▲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服處拜會陸官校友會及後備輔導中心宣導輔導會兩項新措施。(彰化榮服處提供)
邱文俊說,以往退伍軍人就醫補助依軍階不同,補助比例從20%至100%不等。此次修正後,取消軍階區分,所有榮民及義士一律全額補助,大幅減輕醫療經濟負擔,也落實公平原則。

▲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服處拜會陸官校友會及後備輔導中心宣導輔導會兩項新措施。(彰化榮服處提供)
第二項措施,總統於6月27日公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27條之2,賦予輔導會發放退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法源依據,並將退役上校納入發放對象。輔導會已會同教育部研擬相關「發給辦法」草案,並於8月8日至14日完成預告程序,後續將報行政院審議,再會同教育部發布施行。

▲榮民權益再升級!彰化縣榮服處拜會陸官校友會及後備輔導中心宣導輔導會兩項新措施。(彰化榮服處提供)
草案特別明定施行日期為114年8月1日,即便正式發布稍晚,也可溯及適用,確保相關人員權益。在本辦法發布前,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可先依教育部方案申請每學年新台幣1萬7,500元定額補助;辦法發布後,將統一受理全額補助申請,並可補領差額至最高3萬5,800元。
李榮泰副理事長與陳任昇主任對輔導會及榮服處的努力表示肯定,並承諾將透過退伍軍人社團及後備軍人輔導體系會議,廣泛宣導相關措施,讓更多退除役官兵了解自身權益。
- 記者:張 溎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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