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缺德車手面收520萬詐款 法官判他關4年還要賠償全部損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鍾姓男子去年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一周之內向2名受害者面收520萬1000元,結果他後來落網後遭被害人求償,不過他卻向法官哭窮賣慘表示,「我沒有辦法賠這麼多錢。」但彰化地院法官不買帳,除了將他判處有期徒刑4年外,另外也判他應賠償2名受害者全部損失。
判決指出,鍾男在2024年間加入詐團,並擔任負責取款的車手,雙方約定每次完成任務就可以拿到3000元報酬,而詐團成員再透過投資股票獲利等話術,誘使民眾上當,最終有2名受害者遭騙,面交現金共520萬1000元。
同年4月11日至19日,鍾男依照詐團指示向2名受害者共取款3次,並款項中各抽取3000元作為報酬,其餘款項再放到指定地點,由詐團其他成員收取。
2名受害者後來發現被騙於是報警,並對鍾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鍾男面對被害人求償表示他沒有意見,但他兩手一攤表示,沒辦法賠這麼多錢,他收到的錢都已轉交給水房。
彰化地院法官考量到鍾男在接受偵查及審理時均自白犯行,但並未自動繳交犯罪所得,也沒有與2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
法官另認定,鍾男與詐團分工合作騙取受害者的錢財,應當負起共同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因此判他應賠償2名受害者全部的損失共520萬1000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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