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騎樓停車2年破萬檢舉案 盧秀燕:「一個頭三個大」只有修法可解

中市騎樓停車2年破萬檢舉案 盧秀燕:「一個頭三個大」只有修法可解
《圖說》市議員張芬郁揭露,大里地區光是113年到114年間,竟有超過1萬6010條街道因騎樓停車遭檢舉。

【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騎樓究竟是行人的通道?還是地主的私有地?市議員張芬郁24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揭露,大里區近二年有1萬601條街道被檢舉騎樓違規停汽車,騎樓是政府和建商的歷史共業,民眾反應要連署修法買回騎樓地,要求盧市長在行政院會提出地方意見;盧秀燕表示,「一個頭三個大」,她認同騎樓要停放汽車必須透過修法才能解決。


張芬郁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騎樓是人行道,因住宅區停車不易,民眾即停放在自家騎樓,近二年大里騎樓停車被大量檢舉,檢舉人一出現就是檢舉一整條街,113年檢舉了7492條,等於一個月檢舉了624條,今年到現在則是3109條,讓警員和住戶疲於奔命。


張芬郁表示,大量荒謬的檢舉數字,代表現行的交通法規難以遵行,民眾激憤反應要連署修法,主張騎樓是建商和政府的歷史共業,所有權屬於地主,但實際現況不能停車、也不能走,卻要收罰單,要求回到源頭修法,買回騎樓所有權讓自家停車。


市長盧秀燕表示,這是「一個頭三個大」的難題。台灣騎樓是特殊閩南建設,騎樓屬於個人產業,但全國一致不能堆置物品阻礙通行,保障的是多數人的通行權,必須立法院修法才能解決問題,之前已因地方反應,保留通行條件下,開放停放機車。


張芬郁表示,利用公有地興建人行道才是根本之計,騎樓只是輔助性質,另外不供通行的騎樓地,是否就可以停車?由於諸多規定不明,希望盧市長於行政院會時提出反應,鬆綁母法,讓地方可以自訂條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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