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2年12次協商 復興商工團體協約今首簽 邁向勞資共榮里程碑
【新北市訊】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今(17)日與復興商工舉行首份團體協約簽署儀式,在勞工局長陳瑞嘉、教育局專委何茂田、勞動部關係司專委劉政彥共同見證下,由復興商工副校長劉聰明、新北教產理事長林松宏代表簽署,重要內容包括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基本授課節數比照公立學校標準,以及提高導師職務加給等。這份經過2年馬拉松式協商產生的團協,不僅展現了勞資雙方堅守誠信協商的決心,更讓私校教職員勞動權益跨出一大步,值得掌聲鼓勵。
陳瑞嘉局長致詞時表示,回顧2年前召開第1次協商會議前,勞工局曾經協助認定協商資格,當時復興商工專任教師加入工會人數過半,確認工會具有協商資格,歷時2年努力終於開花結果。陳瑞嘉特別感謝工會扮演橋樑,鍥而不捨為教師發聲,學校也願意承擔雇主責任,才能創造和諧共榮的勞動環境。
副校長劉聰明也表示,面對少子化挑戰與教育環境的變遷,教師是學校的核心力量,校方也充分體認到,唯有讓老師安心教學、學生穩定學習,學校才能邁向永續發展。新北教產林松宏指出,過去教育界對團體協約多所疑慮,但復興商工展現開放態度與進步精神,讓這份團協深受肯定,成為確保私校教師勞動權益的典範。
新北教產工會自112年2月16日正式啟動與復興商工的團體協商,期間共召開了12次馬拉松式會議。協商過程充滿挑戰,但雙方本著相互尊重、共創雙贏的態度,共同面對私校教師所面臨的結構性困境與權益落差。最終雙方合意團體協約內容,並決定回溯自114年8月1日起施行。
勞工局表示,歡迎新北市轄內尚未簽訂團體協約、有意進行團體協商的事業單位與工會,多加運用勞工局「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透過專家提供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陪同協商等資源,共創勞資雙贏。有興趣者請洽勞資關係科29603456分機6535。
撰稿人:勞資關係科 科員曾鈺芳 29603456分機6535
資料詳洽:勞資關係科 科長蕭慧敏 29603456分機6523
陳瑞嘉局長致詞時表示,回顧2年前召開第1次協商會議前,勞工局曾經協助認定協商資格,當時復興商工專任教師加入工會人數過半,確認工會具有協商資格,歷時2年努力終於開花結果。陳瑞嘉特別感謝工會扮演橋樑,鍥而不捨為教師發聲,學校也願意承擔雇主責任,才能創造和諧共榮的勞動環境。
副校長劉聰明也表示,面對少子化挑戰與教育環境的變遷,教師是學校的核心力量,校方也充分體認到,唯有讓老師安心教學、學生穩定學習,學校才能邁向永續發展。新北教產林松宏指出,過去教育界對團體協約多所疑慮,但復興商工展現開放態度與進步精神,讓這份團協深受肯定,成為確保私校教師勞動權益的典範。
新北教產工會自112年2月16日正式啟動與復興商工的團體協商,期間共召開了12次馬拉松式會議。協商過程充滿挑戰,但雙方本著相互尊重、共創雙贏的態度,共同面對私校教師所面臨的結構性困境與權益落差。最終雙方合意團體協約內容,並決定回溯自114年8月1日起施行。
勞工局表示,歡迎新北市轄內尚未簽訂團體協約、有意進行團體協商的事業單位與工會,多加運用勞工局「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透過專家提供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陪同協商等資源,共創勞資雙贏。有興趣者請洽勞資關係科29603456分機6535。
撰稿人:勞資關係科 科員曾鈺芳 29603456分機6535
資料詳洽:勞資關係科 科長蕭慧敏 29603456分機6523
- 記者: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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