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萬華租客涉殺死二房東 北院判刑19年
台北市萬華區68歲的陳姓租客與二房東顏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持剪刀、菜刀砍殺顏男近300刀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天依殺人罪判陳姓租客有期徒刑19年,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案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考量陳姓租客自白犯罪,符合自首而得減輕其刑,但犯罪行為惡性重大、迄今沒有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社會復歸可能性低等情形,判處19年徒刑,扣案的菜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失明的顏男(78歲)承租萬華區民和街1處3房的民宅,後來將其中1房轉租陳男,但陳男積欠房租及債務,2人民國113年6月9日協調債務問題時,陳男涉持剪刀及菜刀砍殺顏男近300刀,造成顏男頭部、頸部及腹部有嚴重傷勢,當場身亡。
檢警查出,陳男案發後搭乘火車南下至新竹市老家附近,並於竹市中山路某超商致電警方投案,隨後鄰近的新竹市警察局北門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將陳男帶回,北市警方隨後將陳男帶回台北製作筆錄,陳男坦承不諱。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陳男起訴,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案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考量陳姓租客自白犯罪,符合自首而得減輕其刑,但犯罪行為惡性重大、迄今沒有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社會復歸可能性低等情形,判處19年徒刑,扣案的菜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失明的顏男(78歲)承租萬華區民和街1處3房的民宅,後來將其中1房轉租陳男,但陳男積欠房租及債務,2人民國113年6月9日協調債務問題時,陳男涉持剪刀及菜刀砍殺顏男近300刀,造成顏男頭部、頸部及腹部有嚴重傷勢,當場身亡。
檢警查出,陳男案發後搭乘火車南下至新竹市老家附近,並於竹市中山路某超商致電警方投案,隨後鄰近的新竹市警察局北門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將陳男帶回,北市警方隨後將陳男帶回台北製作筆錄,陳男坦承不諱。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陳男起訴,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
- 記者: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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