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員工提勞健保 民宿老闆怒掏槍害癱瘓

[周刊王CTWANT] 南投縣清境農場附近民宿經營者張姓男子因歐姓員工反映勞健保問題,心生不滿,持非制式手槍射傷對方,導致歐姓員工身右下肢偏癱。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槍,判處張男9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據法院判決書,張男於2014年至2015年間在彰化員林向他人借得一把非制式手槍,藏放於其在清境農場附近經營的民宿內。2023年8月6日凌晨12時許,張男與親友、員工在民宿聚餐飲酒,期間歐姓經理反映到職半年仍未獲得勞健保,雙方發生口角。
張男因不滿歐姓經理的抱怨,憤而取出手槍恫嚇,歐男見狀欲伸手抓住槍枝試圖避免遭槍擊,兩人拉扯期間,張男開槍擊中歐男頸部左側,子彈貫穿氣管並擊破脊椎第一節胸椎,歐男當場倒地不起。
張男見對方中槍倒地後,隨即到民宿餐廳呼救,並與其他人呼叫救護車,陪同歐男送醫。警方接獲醫院槍傷通報後展開調查,張男自首並交出槍彈。

歐男經搶救保住性命,但因脊椎神經受損,導致右下肢偏癱,已達重傷害程度。
法院審理時,張男僅坦承持有槍械,辯稱是歐男在房間內發現手槍自行把玩時不慎擊發,否認殺人未遂。然而,歐男在急診室中以文字寫下遭「老闆」開槍射擊,法院經比對彈道及相關證詞後,不採信張男辯詞。
南投地方法院一審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3年10月、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應執行9年有期徒刑,並科罰金5萬元。張男不服上訴,主張只是恫嚇並非有殺人犯意,惟台中高等法院分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全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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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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