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億爭產風波!2兒4女吵成一團衍生「一二審大鬥法」

台南近來發生一起高達3億2200多萬元的遺產爭奪風波,一位大地主生前立公證遺囑寫明「大部分財產由2名兒子分別繼承」,4位女兒美人卻只分到3萬1,因此衍生糾紛,還變成「一二審大鬥法」。


台南3億爭產風波!2兒4女吵成一團衍生「一二審大鬥法」

台南高分院將原判決廢棄發還台南地院重新審理。(圖/Googlemap)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源於2021年3月間,台南一位王姓地主過世,留下20筆土地跟現金,法定繼承人有尚在人間的妻子、1名兒子跟4名女兒,以及另一名已故兒子的3名子女。

王男生前也早早立下公證遺囑,寫明「除了台南市漁會信用部15萬多元存款外,其餘遺產全數指定由2名兒子繼承」,計算下來4名女兒每人只分到3萬1,法律糾紛因此衍生。

其中一名女兒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返還特留分訴訟,要求2名繼承者返還2148萬餘元,她提告時主張,依照《民法》的「特留分」規定,本來可以分到2151萬餘元遺產,「我認為父親的遺囑侵害我的特留分權利」。

台南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告「雖已以存證信函向繼承者行使特留分扣減權,但因遺產尚未分割,繼承者也未正式取得遺產」,法官也引用最高法院判例指出,「特留分扣減權人行使扣減權後,其特留分並非轉換為按應繼財產價值計算的金錢」,最後未經言詞辯論將原告的訴求駁回。

王女對此判決結果不服,繼續向台南高分院提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實務上確實有法官直接判決以金錢給付特留分扣減權利人不足金額的案例,與一審認定有所歧異,顯示一審見解並非沒有討論空間」,最後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法官應與當事人進行法律討論,讓對方補充必要的法律陳述及理由,但原審未盡闡明義務就直接駁回,程序上有重大瑕疵」,目前已將原判決廢棄,發回更審。

律師羅瑞昌受訪時,建議民眾在立遺囑應該遵守《民法》特留分規定,避免日後引發家族紛爭,「如遺囑侵害特留分權利,應待繼承完畢後再提起訴訟」他也呼籲審理法官應「善盡闡明權,給予當事人補正機會,以免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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