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惡駕老翁曾持「大同股票733張」 大同大學證實現任監察人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重大車禍,造成3死12傷。78歲肇事駕駛余姓老翁被爆出擔任公司財務高管時,曾涉入多起勞資糾紛,被懷疑協助資方脫產及規避責任。而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也證實,余男確實為校方董事會監察人,後續將依《私校法》及相關章程辦理。

網路上流傳一份「財團法人大同大學第19屆董事名冊」,其中顯示余姓老翁為該校監察人,任期自民國111年5月3日至115年5月2日。網友也指出,余男過去曾擔任大同公司董事、大同日本公司財務課課長、大同公司財務處及電子事業處會計課長,並曾任大同泰國公司總經理。
對此,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證實,余男確實為董事會監察人,具備財務專業背景,人也很和善。目前肇事原因仍待釐清,後續將由董事會依《私校法》及相關章程規定處理。也進一步說明,董事會的董監事皆屬義務性質,監察人亦同,主要職責為事後查核學校經營狀況,包括每年度預算、決算審查等,僅在召開董事會時才會出席相關會議。
根據大同公司董監持股歷史明細資料顯示,協理余男在2008年3月持有大同股票733張。以5月21日每股41.4元計算,其持股市值約為3,034.62萬元。

此外,也有網友發現,2006年余男擔任某公司財務高管,因勞資糾紛案件遭到調查,最近期的案件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382號民事判決」,一名前員工向公司追討股票結清款,最終卻被法院判定敗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原告離職時,被告持股委員會的代表人是余○正,而非林蔚山,因此原告主張其提出的結清股票函文已送達公司、具法律效力,並不足採信。」
原PO解讀此案時指出,這其實反映出余男有擔任「人頭」角色、幫人規避責任的紀錄。若他過去曾多次出面為他人擋責、脫產,未來若要從他那裡索賠、要求負責,恐怕將面臨極大困難。不少網友也擔心余翁轉移財產,恐難獲賠償。對此,處理三峽車禍的律師事務所也發出聲明表示,「各位受害者及家屬,請儘速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為您義務辦理假扣押程序,確保日後的賠償權利不被侵害」。
全文聲明稿如下:
這場發生在三峽北大國小前的車禍,是一場毫無預警的災難,一輛車衝向等待紅燈的行人與學童,奪走了生命,擊碎了無數家庭原本平靜的日常。
此刻,我們正與時間賽跑,一旦加害人轉移財產,將來即使取得勝訴判決,也可能形同虛設,因此,本所懇切呼籲各位受害者及家屬,請儘速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為您義務辦理假扣押程序,確保日後的賠償權利不被侵害。
別讓勝訴判決變成壁紙一張,這一步雖然無法撫平創痛,卻能為守護您的權益劃下第一道防線。
您並不孤單,正義將與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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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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