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代步車有靈性! 拋飛酒駕主人還自動泊車

這台代步車有靈性! 拋飛酒駕主人還自動泊車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你知道嗎?在身障者與銀髮族間日益普及的醫用電動代步車,依規範屬於「行人輔具」,須遵守行人的用路規定,但由於其以電力驅動,屬於刑法中的動力交通工具,一旦發生酒駕或肇事逃逸等行為,仍將依法追究刑責。日前臺中市南區一名65歲林姓男子騎乘電動代步車時不慎自摔,警方獲報到場依法實施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超標,原本不以為意的林男,在警方詳細說明相關法令後,才驚覺自己早已觸法,對於一時不慎深感懊悔。


這台代步車有靈性! 拋飛酒駕主人還自動泊車
▲男子酒後騎乘電動代步車不慎自摔,因其酒測值超標,經警方解說,才得知自己已觸法。

第三警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日前中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於南區忠明南路巷弄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警方迅速抵達現場,發現係一名65歲的林姓男子騎乘電動代步車,行經該處時不慎自摔,並在試圖起身的過程中誤催油門,被自己的電動代步車拋飛在地,造成輕微擦傷,所幸未波及其他人車。然員警協助過程中,發現其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疑似有酒後駕駛情事,依法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後,果然發現林男酒測值已超標。

起初林姓男子對於酒測超標的結果並不以為意,認為自己僅是騎乘電動代步車,應未構成違法行為。直到聽到警方詳細說明法律規定後,才知道電動代步車亦屬「動力交通工具」,不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須科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後續依規定偵辦,林姓男子對於觸法行為亦感到十分懊悔。


這台代步車有靈性! 拋飛酒駕主人還自動泊車
▲這台代步車有靈性! 拋飛酒駕主人還自動泊車。

警方提醒,醫療代步車雖在道路交通法規中視為行人來管理,然因醫療代步車是透過電動或汽油的方式產生動力,仍然屬於刑法的動力交通工具,必須接受酒測,若酒駕、肇事逃逸,都要受刑法處罰。呼籲民眾家中如有長者或使用電動代步車之民眾,應多加提醒並協助了解相關法令,切勿酒後騎乘代步車,避免因一時疏忽觸法,甚至釀成事故。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