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和諧互利共榮 邁向雙贏新里程碑 桃園捷運公司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簽署

桃園捷運公司今(25)日舉行「團體協約」簽署儀式,由董事長沈志藏與桃園捷運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陳祈隆共同簽署,並邀請桃園市長張善政到場見證。此次簽約42項條文協議,其中第24條更因優於《勞動基準法》及同業規範而備受關注。這象徵公司與工會攜手合作、落實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里程碑,勞資雙方將共同營造安全、友善與尊重的工作環境,推動幸福企業文化,同時展現桃園市政府打造勞工友善及宜居便民城市的用心。

桃捷公司與工會自去(113)年1月正式啟動團體協約協商,歷經逾一年的努力,召開10次協商會議,雙方在透過多次意見溝通後逐步累積共識,在今年3月達成42項條文協議。其中,第24條優於《勞動基準法》及同業規範,包含:工會會員到職滿1年之次日起,每年享有1日給薪家庭假;受教育召集5日以上者,召集前1日給予有薪路程假,並於召集結束隔日為工作日者,提供1日有薪補假。這些制度在工會努力的協商與公司支持的立場下,獲得董事會於5月22日同意備查,並經桃園市政府於7月23日核准,今日正式完成簽署,對員工福祉而言是一大進展。

張善政表示,桃園市目前正處於大建設階段,桃園捷運發展正以迅速的步伐,積極將捷運路網建設達到與雙北市相同的水準。未來幾年,桃園將迎來多條捷運路線的快速擴展,尤其明年底即將通車的綠線。他強調,隨著這些路線陸續完工,桃捷公司將承擔更大的營運責任,同時也將創造數不盡的寶貴工作機會與事業發展空間。因此,這份團體協約不僅是為了員工福祉,更是為了桃捷公司未來的整體發展,桃捷公司為員工提供的不僅是一份職業,更是一個可以發揮專長並從中獲得成就感的「事業」。為提升員工薪資福利,市府持續加速調薪幅度,目標是在三年內達到與雙北捷運相同的薪資水準。透過豐富的發展機會及具競爭力的薪資,期望桃捷公司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讓居住在桃園的民眾無需遠赴雙北工作,甚至吸引雙北人才來到桃園發展,共同將桃園捷運打造成最優質、最具吸引力的職場。

沈志藏表示,本次團體協約的簽訂歷時1年半的協商,過程算是迅速而高效。他深刻了解桃捷同仁日夜輪班、確保系統正常運轉的巨大壓力,以及每天戰戰兢兢為旅客服務的心情。因此,自一開始協商他便將這過程視為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基礎,並以員工立場出發,提供良好工作環境與完善福利,達成育才留才的核心目標,讓員工安心打拼、發揮所長。在勞資合作、互利共榮的基礎上,持續提升營運品質。桃捷公司未來將與工會持續攜手合作,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運輸服務,並實踐永續經營的社會責任。

陳祈隆表示,他自110年接手會務以來,便致力推動多項員工福利。當時會員數僅約200人,不足全體員工兩成,代表性有限。為突破困境,工會積極廣招會員、提升認同感,在112年會員人數正式超過半數後,啟動團體協約規劃,並多方向軌道及運輸產業工會前輩取經,在協商過程中逐步建立勞資互信,共同推出多項具體成果。並且在公司、工會與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首次獲得1.9個月績效獎金全額發放,這不僅肯定同仁辛勤付出,更是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重要一步。未來,工會將持續推動更優越的薪資與福利條件,逐步與同業標竿接軌,打造更具吸引力與保障的工作環境。陳祈隆強調:「今日的簽約並不是終點,而是工會與公司互利共榮的開始。希望雙方維持順暢的溝通管道,持續完善協約內容,讓員工的努力獲得更實質的回饋。」
今日包括市府勞動局長李賢祥、桃園市議員許清順、桃園市議員張碩芳、中華民國國際機場工會聯合會理事長溫增繁、中華民國鐵路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游東巡及桃園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淑華等均一同出席活動。(桃園捷運公司廣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勞資和諧互利共榮 邁向雙贏新里程碑 桃園捷運公司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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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傅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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