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憲法法院駁回落選候選人請願 普拉伯沃確認當選

印尼憲法法院今天駁回2名落選總統候選人提出有關選舉爭議的請願。並指出,請願沒有法律依據,且沒有證據顯示總統、國家機構、地區官員或政策干預選舉或影響選民決定。這也代表在2月大選獲勝的普拉伯沃,確認當選總統。

印尼憲法法院今天裁決有關選舉爭議的請願,先後駁回印尼2月總統大選落選的總統候選人阿尼斯(Anies Baswedan)要求重新選舉的請願,以及另一位落選的候選人甘查爾(Ganjar Pranowo)要求撤銷普拉伯沃(Prabowo Subianto)當選資格的請願。

印尼2月14日舉行總統大選,選委會3月中確定普拉伯沃與吉伯朗獲勝,但落選的2名總統候選人雅加達前省長阿尼斯,以及代表執政黨民主奮鬥黨(PDIP)參選的甘查爾皆拒絕承認敗選,並針對大選結果各自向憲法法院提出異議。

「羅盤報」(Kompas)等媒體報導,印尼憲法法院指出,沒有證據表明選舉存在系統性或大規模舞弊行為,也沒有證據顯示總統、國家機構、地區官員或政策左右投票,或影響選民決定。

首席大法官蘇哈托約(Suhartoyo)宣布阿尼斯請願裁決時說:「原告的請願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並指出,5名法官裁定駁回請願,另有3名法官則持不同意見。

阿尼斯3月中向法院要求推翻普拉伯沃獲勝的結果,並指控大選存在諸多違規與舞弊行為,要求重新舉行選舉。

另外,阿尼斯也要求憲法法院撤銷副總統當選人吉伯朗(Gibran Rakabuming Raka)的候選人資格,理由是吉伯朗憑藉自己的父親和姑丈關係,擁有不公平的差別對待。

吉伯朗是現任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長子,他被認為受益於憲法法院去年一項裁決,而得以不受年齡限制參選,等同是法院為吉伯朗掃除參選障礙。

負責此爭議裁決的首席大法官安華(Anwar Usman)是佐科威的妹婿,與吉伯朗有親戚關係。後來安華被認為違反道德規範,首席大法官職務遭解除。

針對吉伯朗的副總統候選人資格,憲法法院法官阿利夫(Arief Hidayat)今天表示,憲法法院道德小組對安華採取的紀律處分,不能做為吉伯朗涉及裙帶關係和濫用權力的證據。

他補充說,道德小組無權廢除憲法法院的裁決,這代表修改後的正副總統參選年齡規定仍然有效。意指吉伯朗的副總統候選人資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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