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 人頭帳戶遭告誡可暫停、限制或關閉5年(2 個月前)
法務部表示,為杜絕人頭帳戶問題,繼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今天起遭到裁處告誡的人頭帳戶,帳戶功能自告誡當日起5年內暫停、限制、逕予關閉,徹底消除詐騙集團收購動機。法務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洗 詳全文關鍵字:第三方支付
洗錢防制法子法3月1日正式上路 帳戶(號)功能至少5年停、限、關! 全面杜絕人頭帳戶(號)亂象(2 個月前)
一、洗錢防制法(下稱本法)第15條之2已自112年6月16日起施行本法第15條之2告誡新制及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號)罪施行後,對過去無法以幫助詐欺罪、幫助洗錢罪定罪之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金融帳戶、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