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法 盼擴大巴氏量表免評對象放寬外籍看護

多位國民黨立委今天提出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到79歲的癌症二期,得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也就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馬文君、游顥、吳宗憲、牛煦庭、謝衣(鳳),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老人照護不可等,放寬外籍看護須及時」記者會。

黃建賓指出,台灣現今70至100歲人口約有275萬人,80歲以上就有90萬人,老人照護是一個關乎社會福祉的重要議題,必須採取積極的行動,讓更多的長者享受到溫暖的照顧。

他說,希望這項修法很快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共同建立一個更加關愛與健康的社會。

吳宗憲說,考量到老年癌症患者通常接受較為保守的治療,代表家人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在照護上,然而一般家庭可能需要賺錢來負擔醫療費用,導致無法一直陪護,經常陷於兩難情況,因此修法主張80歲以上或70到79歲的癌症二期,只要符合兩項條件其中一項,在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時,皆可以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減輕一般家庭對高齡人口的照護壓力。

馬文君指出,「擴大巴氏量表免評對象」是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之一,也是國民黨籍新北市長侯友宜競選總統時的「長照政策」主張。

她表示,預估到了民國120年,國內失能人口達到118萬人,台灣看護工平均月薪約新台幣5至6萬元,且接受訓練後真正投入職場僅約2成,量能有限,家庭如果有失能者,每個月要負擔5至6萬元,加上其他花費,往往每個月支出超過10萬元,這不是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得起。

馬文君指出,台灣看護工短缺,必須仰賴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平均月薪約3萬元左右,要聘請家庭外籍看護工,就要提出巴氏量表,但審核機制往往造成家屬和醫事人員緊張衝突。

游顥呼籲,為了維持家庭和長照的健全發展,提升長者的生活品質,修訂就業服務法第46條是必要的,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更不應該剝奪女性在職場上的權利,讓婦女能夠重返職場,不再為照顧家中長者而感到焦慮或失去自我。

謝衣(鳳)說,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對於提升台灣勞動力會有幫助,可以讓更多青壯世代在社會上從事幫助國家進步的工作。

牛煦庭表示,好的政策不分黨派,也不應因為總統大選結束就停止推行,呼籲各黨派共同支持儘速通過這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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