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 中配入籍須宣誓效忠台灣

【記者郭玉屏/陳金寶 台北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增訂中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等規定。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指出,中配的議題很多立委關心,如果中配要與外配做比較,其實事實上兩者基礎是不一樣的,也因為基礎不一樣,所以很難給予做評斷。

內政部長林右昌受訪時說,外國籍的部分目前沒有宣誓入籍程序,不過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都有在入籍的時候有宣誓入籍的程序,外籍的話,如果要加進這個程序的話,就必須在國籍法增加條文,賦予相關的義務,若涉及陸籍的話,就必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條文新增相關的規定。

林右昌強調,對於國家的宣誓,他相信是很多人會認同的,畢竟要加入一個大家庭,效忠國家,效忠中華民國也是應該有的提議。

媒體詢問是否支持中配入籍須宣誓效忠台灣,林右昌表示,陸配的部分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部分是陸委會的權責,內政部主管的是國籍法。2024/03/12

中配入籍 黃捷: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針對國民黨提出縮短中配入籍與不在籍投票修法,黃捷12日表示,中配入籍年限由6改4已吵了兩周,因此他認為要有所作為,昨日已提出自己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增訂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其他外籍配偶一樣經過考試,必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黃捷強調,她的修法草案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黃捷說,中國人民入籍台灣,無法放棄中國國籍,是因為有中國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他希望可以用宣誓方式彌補,內容包含要「宣誓放棄原國籍及公民資格」,效忠台灣憲法與民主體制,並且會遵守履行台灣的公民義務。希望可藉由此程序,來彌補中配沒辦法放棄國籍的限制。

黃捷指出,對於所有具國家尊嚴的主權國家,這是成為公民的基本道理,並沒有特別對中配苛刻。黃捷補充,在她的草案版本裡,此宣誓具有法律效力,若違反《兩岸相關條例》與《反滲透法》,例如,擔任中國黨務、軍事相關職務或接受滲透來源指示捐贈政治獻金、遊說、助選等,就會被註銷戶籍、驅逐出境,身分證必須繳回,也會沒收原有的投票權與健保等權利。

黃捷強調,修法最核心價值在於平等,台灣是符合憲法底下的民主法治平等國家,更重視人權,非常歡迎所有外配、中配來到台灣,只要比照平等原則,都可以享受台灣自由的環境。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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