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風波!國民黨提案修正勞基法,試用期薪資規定引發熱議

圖片:翻攝牛煦庭臉書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近日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該提案主張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應聘工資的80%,試圖法制化試用期,以提供新進勞工更多保障。這一提案在政治與社會層面引起廣泛討論,特別是關於是否會導致低薪潛規則合法化的擔憂。



提案中指出,雇主若要使用試用期,必須有書面同意並雙方認可,期間還應提供職業訓練及考核。倘若勞工未通過試用期考核,雇主需支付資遣費,並且若未提供職訓及考核,則應支付全額薪水。這些措施旨在消除使用試用期虧待勞工的潛規則。



然而,這項提案也引來批評和擔心。民進黨等反對黨質疑,此一提案可能導致所謂的“定錨效應”,企業可能將試用期薪金設為80%作為常態,從而降低勞工的整體收入。這一質疑中也包括對試用期是否會成為壓低薪資的工具的擔心。



面對這些擔憂,牛煦庭回應調整了法案,決定拿掉原草案中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80%的規定,改為回歸勞資雙方議定。這一調整旨在緩解公眾的擔憂,確保法案能夠更公平地反映勞資雙方的實際需要和期望。



此外,這個修改草案也表明了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動態性,以及立法者在公眾輿論和利益調和壓力下進行政策調整的實際情況。牛煦庭及其同僚表達,他們將開放心態,聆聽各方意見,以達到最終的立法目的——保障勞動者權益,防止僱用過程中的不公。



修法過程中涉及廣泛的利益協調,該案例也反映了在台灣,勞動法規是如何在保障勞工權益與經濟效率之間尋求平衡。牛煦庭希望透過法案讓勞資關係更為透明化,且勞工在試用期間能受到更全面的保護。這一立法動作,展示了政治領袖如何回應社會的關切與期待,並在此過程中修正方向,以尋求更廣泛的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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